走婚制,老子心目中人类未来最完美的婚姻制度

发布者:麦田晴空 2023-6-6 02:30

摘要:走婚制是文明发展的反叛也是文明发展的必然。

老子道德经提出的理想国模型就是小国寡民,与之配套的婚姻制度就是母系氏族公社实行的集体走婚制。母系氏族公社集体走婚制是贯彻老子道德经始终的线索之一。

道,本身具有强烈的母系氏族公社的时代特征,也就是女性特征。道与万物的关系极为类似走婚制下的男女关系,道性守雌守柔守下守弱守静都具有明显的女性特征。老子在多处直言不讳,张扬这个特征,这是众所周知的。

最关键的是老子认为走婚制是人类最理想的婚姻形式,是人类未来或正在有来的未来的完美的婚姻制度。当然也会有新的现代特征。

爱故事发生了变化,行生活发生了改变,生育方式根本颠覆,于是,导致了家庭名存实亡,由此完成了人类自身生产方式的根本变化,新的婚姻家庭制度应运而生。

原因是什么?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发生变化,人们的意识形态也随着变化。既是文明发展的反叛更是文明发展的必然。

走婚制的历史渊源:母系氏族公社稳定的成熟的婚姻制度

走婚制,直到现在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被当作传统婚姻习俗实行。对于走婚制的认可与否,争议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一些人认为它是一个完美的婚姻制度,因为它提供了更多的自由和选择,同时也让配偶之间的关系更加均衡。

实际上,集体走婚制是人类两三百万年历史上第一个稳定成熟的婚姻制度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文明标志。

人类最初,也是和很多动物一样,进行胡乱交,在上百万年的经验积累过程中形成了很多禁忌,才逐步认识到一种合理的婚姻制度应运而生。

母系氏族公社集体走婚制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A氏族的所有成年男性与另一个B氏族的所有适婚女性之间实行集体婚姻。而B氏族把成年男性并不是与A氏族的女性集体婚姻,而是和C氏族的女性婚姻,于是C氏族的男子再与A氏族的女性婚姻。

这种血缘的氏族联盟在最初并没有什么其他意义,只是因为地域比较近而已,关键是事物之间没有什么事情需要联合。

在这种集体走婚制下男子永远属于自己的氏族,女子同样永远属于自己的氏族。也就是说,婚姻并不改变各自的社会身份和隶属关系,这一点非常重要。

那时的生产力是以采摘为主,渔猎为辅。采摘收获相对稳定,可以为族人提供有保证的食物来源,是氏族存续和繁衍的基本保障,所以女人是社会的主角,是母系氏族公社。渔猎收获相对变化较大,提供的食物随意性较大。

那时所有的氏族成员均需参加食物采集劳动,没有多余的劳动力,因为没有多余的食物。族内由德高望重的老祖母担任话事人,但首先是生产活动的带头人。只是在祭天祭祖祭神祈祷的时候担任主持而已。

男人都是在本族劳作,渔猎收获我主要是本族的收入,不需要带给女方氏族,因为他们的最大贡献是帮助女方氏族生产后代,这个任务他们已经完成了,相反他们可能获得女方氏族馈赠你的礼物。

男子傍晚集体到女方氏族,并可以在那里与女方氏族任何一位适婚女子相交。这种相交对象是不固定的甚至无法固定,天黑看不清模样。相交之后他们会结伴离开,大多数情况是不在女方那里过夜的,或者因为那时还没有足够的房屋居住,晚上人们大多是聚居在一起的,男子在此过夜是有诸多不便的。

况且,最重要的,他们必须赶回去。明天早上还要集体出发去打猎呢。

女子相交,怀孕以后,是无法确定孩子的亲生父亲的。所有的孩子交由氏族集体抚养,生育期哺乳期内由这些母亲统一抚养族内的孩子,断奶以后交由族内老年无法参加其他劳作的老人看护,三岁左右就开始随母参加生产劳动了。

十几岁就开始随舅舅们出征了,除了打猎当然也包括到相约的氏族找女伴。因为那时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一个人只能勉强养活自己,所以基本没有剩余的食物,只有依靠集体的合作才有可能养活新生的孩子。因病因伤因老而失去生产能力的人基本上就是听天由命了。

人类的人均寿命也不是很高,所谓老只是个别现象。但是因病因伤造成的人口减员非常严重,小儿的夭折率也是相当的高。

没有家庭,也没有负担,男人是帮助自己的姊妹抚养她们的孩子,孩子是氏族唯一的最宝贵的“资产”,因为那时“我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後”。慈,就是不管是不是我的孩子孩子是最重要的。俭,就是除了每天都能吃上东西,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东西。甚至连最重要的生产工具都是集体的,绳索,长矛,护甲,筌罔等,除了自己随身系带短刀(如果有的话)。

馀食赘行,是人类生产力提高的标志,也是文明发展的的基础的基础前提。

对于走婚制,是人类发展到当时生产力水平是与之适合的先进的婚姻制度,为了保护和促进人类的种的繁衍,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也是人类第一个成熟稳定的婚姻制度,也是人类到目前为止实行时间最长的文明的婚姻制度。

有一些人认为这是一个完美的婚姻制度,具有足够自由度和足够的选择性。在走婚制下,男女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配偶而不必拘泥于嫁娶之礼等规矩。这对于那些追求自由和独立的人来说,可以让他们摆脱更为固定的婚姻制度所带来的不必要的束缚和限制。

总之,走婚制是一个值得讨论和探讨的话题。虽然它提供了更多的自由和选择,但也存在一些不稳定性和不道德性。在考虑走婚制是否是人类完美的婚姻制度时,我们应该权衡它的优点和缺点,并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婚姻方式。

走婚制的瓦解也是随着人类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食物有了剩余开始的,特别是蓄牧种养业出现之后,逐步为对偶婚所取代。

对偶婚就是相交伙伴越来越固定了的过程。人的相交相处总有两情相悦,难舍难分的情况。因为有了剩余的氏族,女人就有可能给男人留一些最甜美的果实,作为礼物。男人也有可能找来来最漂亮的花朵来让自己最喜欢的女孩更开心。

于是,因为有剩余,劳作的时间有可能缩短,不需要天天起早贪黑还吃不上食物,于是人们就有可能用多余的时间搭建一个属于自己的窝棚,男女就有了在一起过夜的条件,这样相交对象就逐步固定了下来。这就是对偶婚。

对偶婚,是家庭的雏形。男性的主导地位越来越彰显。这样,每天晚上来十分不方便,不如娶回家,于是,最早的男婚女嫁就出现了。最初很可能是由于一场私自的奔跑。

对偶婚是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的短暂时期内存在的过渡形式。很快被男婚女嫁的家庭婚姻形式所取代。

父系氏族公社也是人类从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过渡的时期内存在时间较短的社会形态。因为生产力发展,人口成活率提高(因为有了父亲孩子的到了更高的呵护,成活率大大提高了),人口增长,必然引起资源的争夺,原来的本来就存在的血缘氏族联盟突然发挥了作用,这就是最初的国家的雏形。

由此可以看出,老子提倡的小国寡民并不是父系氏族公社,一是因为这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时间短,二是因为这是一个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大争时代,生活并不去母系氏族公社那时稳定,虽然艰辛但是稳定。

所以,老子提倡的小国寡民理想模型只能是曾经长期稳定发展的母系氏族公社。

为什么说老子提成的小国寡民理想模型配套的婚姻制度是走婚制呢?因为在道德经中老子已经很多次提及论及。请看下一篇。

七宝哥,谨上。(字太多只好分成几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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