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15世纪的英格兰政府越来越独裁

发布者:零点巡夜 2023-6-11 01:57

第六章 15世纪:踏入新世界的门槛

在英格兰历史中,15世纪确实算不上辉煌时期:与法国的持续战争,尽管有阿金库尔战役大捷这一亮点,但总体而言并没有取得成效,还令人绝望;议会与国王间的紧张关系;争夺王位的斗争;对威尔士的小规模战争;贵族的崛起以及他们内部的争斗;所有这些都让这个世纪显得混杂、迷乱。这些纷争,除了他们的领袖声名显赫、衣着华丽外,绝大多数都令人生厌且毫无意义,就像是比林斯盖特鱼市场上愤怒的卖鱼妇之间的争吵一样。不过,结果表明这个世纪还是很重要的,尽管这并非“演员们”刻意为之的结果——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倒是很常见。此外,这个世纪还发生了其他一些变化,如商人的兴起、建筑学的发展、生活和思想的世俗化,以及其他一些事件。这些事件对我们今天的影响甚至要远大于对法战争和玫瑰战争的影响。

英格兰和欧洲大陆间存在显著差异。在欧洲大陆,强大的君主令人瞩目,政府——无论大小——越来越独裁。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而在20世纪,这种情况甚至恶化为一个人的独裁统治,并且屡见不鲜。而英格兰则完全不同,中央权力在不断地弱化。我们在上一章末尾所讲到的谋权篡位的国王亨利四世,尽管经过粉饰和美化,但还是要经由议会选举才能获得王位和权力。而且,事实虽然能够被掩饰,但不可能被完全隐瞒。既然议会能够产生一个国王,那么它就能够罢免一个国王,也能够任命另一个人为王。对民众而言,有争议的继承从来都是一场灾难,因为这意味着不稳定、混乱、动荡,甚至还经常爆发战争。

君权神授的理论还要在两个世纪后才由斯图亚特王朝提出。不过,一直流传的世袭制是那个时代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它能够保证持续性且对和平与财产的干涉最少,因而得以发展起来。那个时代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权威,来为民众和贵族提供秩序。不过最为重要的是,为了自由和自治能够发展起来,此类中央权威要能够接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出来的民意的监督,并据此作出调整。英格兰的此类中央权威和自由,后来程度不一地扩展到帝国的各个部分。它们起码领先其他国家好几个世纪,而这些也正是欧洲大陆所缺乏的。同样,英格兰在全世界扩展版图的行为,也领先其他现代国家好几个世纪。这样,当其他国家也试图在全世界扩展版图时,条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过,较少被人提及的是,英格兰在学会自我控制、治理和追求自由等方面,同样领先于其他国家。获得这些能力的基础——民族性,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建立起来。而英格兰却在这些条件还没存在或是还没有被其他国家利用之前,就在好几个世纪里幸运地、无意识地利用了,并最终领先于其他国家。

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这个过程并不是一个有意识的过程。英格兰从未“谋划”它的制度或未来,这主要还是“恰好发生的”。而之所以会这样,又是因为这个民族在应对之前的环境和成型制度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特性——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如果英格兰的封建社会进程与欧洲大陆不一样,如果英格兰的自耕农不同于法国农民,如果议会治理只在英格兰获得成功而在欧洲大陆都不成功……显然,这些不可能都是偶然。这是由于英格兰人的特性使然,也跟他们应对历史偶然事件的方式有关。当然,这些未知进程并非直线发展的,而是曲线前进的。过快的发展往往需要回撤、支持和补充,但朝着自由和稳定前进的动力一直存在。

限制大贵族

在15世纪,为了实现自由和稳定,限制大贵族的权力并缩减他们的管辖范围就显得很有必要;专制王权应该受议会约束;也有必要建立君主立宪政体。所有这些都不是有计划的,但最终都发生了。事实上,正是由于这些都发生得过于迅速,以致下个世纪的人们乐于接受都铎·亨利和伊丽莎白的半独裁统治。都铎王朝的君主伟大之处在于他们清醒地意识到他们的权力依赖于民众的认同,而且他们也必须为民众谋利。这种见解明显不同于欧洲大陆的统治者。

在短暂的十四年统治里,亨利四世意识到他还必须仰赖那个让他成功登基的议会。因为即使是在他谋杀了理查二世后,也还有在血缘上更接近王室血统的其他人。那些大贵族随时准备着借助他们的扈从军队来推翻亨利四世的统治,为自己谋利。1400年的起义只是诸多起义的其中之一,而与法国、威尔士和苏格兰的战争也需要钱。威尔士的叛乱还诞生了一个传奇式的领袖——欧文·格兰道尔(Owen Glendower),尽管这次叛乱最终被镇压,但格兰道尔成为了威尔士最受欢迎的英雄,甚至英格兰人都相信他具有法力。莎士比亚对他的描述,如“我可以召唤内心最深处的东西”,及其他广为人知的段落都被很多人深信不疑。1402年征伐格兰道尔的战争,就是由于遇到了那个季节罕见的暴雨和大雪最终无功而返。

同一年,苏格兰趁英格兰内部纠纷不断而从北部入侵,但被珀西家族打败。亨利也主要因为得到他们的帮助才成功登基。这个拥有庞大财产和权力的家族,在诺森伯兰伯爵和伍斯特(Worcester)伯爵的领导下,其领地几乎覆盖了英格兰北部的大部分区域。作为边疆领主,他们保留了一批扈从,因而有能力推翻国王,也有能力拥立新王。

第二年,他们转而反对亨利四世,但南部英格兰并不想让这些权贵骑在他们头上,于是团结起来,在什鲁斯伯里打败了珀西家族。伍斯特伯爵被俘虏、砍头,他的侄儿亨利·珀西,也就是人们熟知的哈利·霍茨波(Harry Hotspur)[1]也被杀死。诺森伯兰伯爵被监禁,后被释放,在流浪威尔士时被杀害。法国人也攻击了英格兰沿海,但法国的内部纷争在这二十五年里挽救了英格兰。而且英格兰还幸运地俘虏了苏格兰年轻的王子,也即后来的詹姆斯一世。也正因此,苏格兰人不敢轻举妄动。

在那个多事之秋,虽然议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国王,但并不意味着人民主宰了议会。下议院虽然掌控着国家财政,但控制上议院的权力也同样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下议院。这里的关键点是作为一个整体的议会与其所选举出来的君主之间的关系。议会更好地被控制在人民手里,对于以后的发展而言是相当重要的。议会的控制最终都会变成其中更为有力的议院的控制。不过,亨利四世与我们之前提到的其他国王一样,也必须利用自由民和城市议员来压制贵族。这个代代相传的游戏,慢慢地增强着人民的权力;权贵们的军事垄断也首次被打破;下议院表明立场不愿再被压制。而且正是这个时代,下议院还尝试要求没收高级教士的收入来满足国王不断增加的资金需求。其中所需没收的规模,莎士比亚是这样描述的:“要满足国王的需求,差不多要十五个伯爵、一千五百个骑士和六千二百个士绅的全部资产”,外加两百个救济院。国王拒绝了,这并不是因为他不愿意招惹贵族,而是因为要应对当时的其他敌人,他就必须同时联合自由民、其他平民和教会。这样,贵族们的财产算是保住了。我们现在要来看看另一件将要发生的事情。这件事将在亨利八世期间发生,尽管在当时看来,这件事有点突然,但在这里我们将会发现其背后深厚的历史根源。

尽管老百姓会很乐意看到他们的财政负担被转移到那些富有的修道院院长和主教身上,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喜欢异端邪说。当教会要求国王立法烧死那些教会法庭认定的异教徒时,上下两议院都是同意的。不过,英格兰的君主并不热衷于宗教迫害——除了玛丽·都铎,亨利四世也不是个宗教迫害者。虽然他的确打算要消灭罗拉德派,但相对而言,被处以死刑的异教徒还是很少的。

罗拉德派的领袖约翰·奥尔德卡斯尔(John Oldcastle)爵士被审讯并被开除教籍。在被进一步迫害前,他成功逃脱了。他和一部分追随者还密谋反对新王。不过,这群乌合之众在圣吉尔斯被击败。尽管绝大部分人都逃脱了,但还是有一些人被俘,最终被吊死或烧死。几年后,奥尔德卡斯尔自己也被俘且被烧死,这次具有历史重要性的运动也就由此结束。英格兰甚至还通过了一部法律以没收这个教派的所有成员写的书籍。

收复诺曼底

我们接下来介绍一下亨利五世那不到十年的短暂统治期间的故事。在还是威尔士亲王期间,亨利五世就展现了他的军事才能,却在他父亲去世前的最后两年被疏远。这段时期也就是在莎士比亚的《亨利四世》中为世人所知的那个时期,其中还有不朽的人物福斯塔夫(Falstaff)。在里面,亨利五世的野蛮可能是被夸大了。他虽然年轻,但无论如何也成功当上国王了,从这点就可看出他确实并非普通人。他对罗拉德派的态度其实也只是宗教本质的一面,每个宗教都试图重建旧日的教会。他还对法国王位念念不忘——尽管他并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索取资格。有趣的是,法国王位最后被说成归属于英国国王,但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联。亨利五世之所以能够从其父亲那里继承王位,也仅仅是因为得到了议会的授权,或许他就是想通过获得对外战争的漂亮胜利来巩固他在国内的地位吧。这种手段也是当今各国统治者惯用的伎俩。

法国国内的形势似乎也促成了英格兰的军事胜利。当时,法国国王精神失常,而整个国家陷入阿马尼亚克(Armagnac)伯爵和勃艮第公爵两个派系间的纷争泥潭。不过,即使如此,入侵法国仍是孤注一掷的冒险。如果法国人不接受亨利五世为国王,那么即使他能拉拢一派来打击另一派并取得暂时胜利,法国人也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永远臣服于英格兰。持久的胜利不可能获得,而早期的一次失败就足以危及亨利在国内的王权。为此,在他从南安普敦启航的前一晚,就处决了三个密谋获得马奇伯爵(Earl of March)[2]头衔的领袖;亨利还自己领受了马奇伯爵的称号。从血缘上来说,这三人都比亨利更有资格当英格兰国王。

穿过海峡之后,亨利夺取了阿夫勒尔港口,打开了通往巴黎之路并直接威胁塞纳河流域。不过,亨利不敢再往前进军,因为他的军队正因痢疾和发烧而蒙受重大损失:四万五千名士兵里有三万人得病,不久又有五千人丧失战斗力。而如果这样就返回英格兰的话,亨利极有可能会失去王位。他因此决定向加莱进军,却发现阿马尼亚克的五万大军在阿金库尔挡住了去路。虽然看似不是个好机会,但亨利还是欣然应战,因为他对敌军的战斗力作出了精准估计:敌军不过是像在克雷西战役中战败的封建体制下的一群乌合之众。亨利使用的战术还是克雷西战役中英军使用的战术,可惜法国人没有从上次的大败中吸取教训,亨利也由此获得了英格兰历史上最为著名的一次大胜利。这也是最后一次以长弓为主导武器的战役,也是长弓对过时的法国骑士的最后一次胜利。法军的败况,就如那漫山遍野的鲜花被铁骑兵和重甲步兵重重践踏,被埋入泥浆里。1415年,英格兰丧失了新武器的优势。在一代人的时间里,法国人在火器上取得了优势,并在战力上超过了英格兰人。

所有英格兰人都为此次阿金库尔战役的出色胜利欢呼雀跃,亨利回到伦敦之后受到民众的热烈欢迎,并举行了具有中世纪遗风的盛装游行——英国人至今仍喜欢盛装游行。当我们读到市长和市议员身着猩红色长袍,市民们身着红色衣服且戴着红白相间的头巾,装扮得体形硕大,游行线路两旁挂满鲜艳的衣服和绣帷、欢快的漂亮少女队列唱着“欢迎亨利五世——英格兰和法国之王”等歌词时,我们大致可以了解当时的狂欢和花哨了。不管怎样,亨利的英格兰王位起码是稳固了。

亨利五世后来的战争,简单介绍下就可以了。他征服了诺曼底全境,并赢得了新的勃艮第公爵的支持。新勃艮第公爵的父亲被阿马尼亚克当着法国王太子多芬(Dauphin)的面杀害。在他的帮助下,英法两国间达成了《特鲁瓦条约》(Treaty of Troyes)。依照这个协议,多芬被剥夺继承权;且在法国国王死后,亨利将成为法国的摄政王;亨利还娶了法国国王的女儿为妻。由于国内的激烈纷争,愤怒和绝望中的法国人接受了他们所憎恨的英格兰人,但这是不太可能长久维持的。当时根本不存在任何能够将法国和英格兰这两个国家合二为一的因素;相反,现存的所有因素都倾向于将它们分开。亨利甚至一天也没有统治过法国,并在不久后就去世了,享年三十五岁,留下一个婴儿作为继承人。这个婴儿甚至还从他的法国母亲那里遗传了老查理的精神病。不久,英格兰就彻底失去了法国;不仅如此,兰开斯特家族不久后还失去了英格兰的王位。

圣女贞德

谚语说得好,“国王年幼,大地遭殃”。这已被被无数历史证明准确无比。九个月大的婴儿登基为王,也即亨利六世;同一年,由于其外祖父查理六世逝世,亨利六世还被封为法国国王——不过只拥有多芬所未能控制的卢瓦尔河以北的地区。多芬则宣称整个法国都是他的领土。亨利五世生前还任命他最年长的弟弟贝德福德(Bedford)公爵为法国的摄政、最年轻的弟弟格洛斯特公爵为英格兰的摄政,以辅佐年幼的亨利六世。

很大程度上由于已逝国王对法国的征服,兰开斯特家族已经获得英格兰人民的坚定支持,兰开斯特家族的王位似乎也相当稳固。不过,有趣的是,虽然没有人反对亨利六世的继任,枢密院(Privy Council)和议会都坚持保留兰开斯特家族的统治,但他们却不认为亨利五世有权在遗嘱里任命摄政者。相反,枢密院和议会坚持要由他们来任命摄政者。贝德福德公爵被允许摄政法国;但格洛斯特公爵最终只成为英格兰的守护者而非摄政者,其权力受到各种限制。

贝德福德公爵是个有才干的将军。格洛斯特公爵野心勃勃但愚蠢且不可信。年轻的国王成长为一个笃信宗教、心地善良却又软弱的人。同时,整个国家又毫无理性地要继续拥有法国。而接下来二十年的灾难基本上就是由上述这些因素所导致的。

贝德福德公爵在法国干得相当不错。他娶了勃艮第公爵的妹妹,并希望借此来实现联盟的永久化。他还听从了老古谚语的劝告:“要想战胜法国,需从苏格兰入手。”

在被俘的苏格兰王子詹姆斯一世承诺保持中立后,贝德福德释放了詹姆斯一世。当格洛斯特愚蠢地入侵埃诺时,英格兰人对法国人的军事胜利似乎也表明贝德福德的计划是行得通的。同时,格洛斯特的入侵行为还破坏了和勃艮第公爵的友情。不过,贝德福德公爵还是继续围攻奥尔良。如果攻取了奥尔良,就可能结束战争,也可能断了多芬(现在他已自称是查理七世)的前途。随和、年轻的法国国王,无能且纵情享受,他是不可能拯救法国的。但他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终还是由栋雷米的一个农村少女完成了。她就是英格兰人所熟知的圣女贞德。

贞德那广为人知的故事,无需我们在此详细赘述。坚信自己负有拯救国家和国王的神圣使命的贞德,像个男人一样佩戴长剑和盔甲驰骋沙场。而这个十八岁的女孩也激发了法国军队的爱国精神和勇气,最后也拯救了法国并扭转了战争局势。毫无疑问,正是由于贞德,英格兰人才被逐出奥尔良;正是由于贞德,多芬才可能在兰斯成功加冕为查理七世。不过,懒惰的查理没有抓住机会。而被法国人的胜利所威慑的勃艮第公爵,如今开始帮助贝德福德公爵和英格兰人。

查理七世的王位虽然要归功于贞德,不过懦弱的国王还是背叛和抛弃了贞德。贞德后来被勃艮第公爵的军队俘虏。而勃艮第公爵,还是一如既往地无耻,他将贞德以一万金法郎的价格卖给了英格兰人。军队领导、侍臣、教士等,都为了一己私利而反对贞德。所有促使她死亡的个人和国家都应该受到谴责。对贞德的审判主要由英格兰温切斯特的红衣主教蒲福(Beaufort)和被驱逐的博韦(Beauvais)主教、法国人科雄(Cauchon)完成。贞德被指控散播异端邪说和使用巫术。后来,贞德成为法国的象征并被教皇封为圣徒,但在当时,自法国国王查理七世以下,没有一个法国人为她说话,没有一个人去解救她。

贞德后来被绑在鲁昂的木桩上烧死,但她也成为法国的不朽传奇。贞德实现了自己的目的,而被她拯救的那些人也彻彻底底地展现了他们的无耻。有时候,历史就是会有惊人的巧合。法国国王的邪恶部下德·拉·特雷穆瓦耶(Ducdela Tremouille)公爵,是当时阻止查理七世拯救贞德的所有人中最为起劲的家伙。从那往后的四年里,没有一个叫德·拉·特雷穆瓦耶的家伙踏入过英格兰。后来他那支血脉的最后一位男性,法国的首辅、公爵,越过海峡进入英格兰,但在到达的第一天晚上就在其住宿的郊区房屋被一场大火烧死了。

在行刑时,贞德大呼耶稣并表现出大无畏精神。英格兰人处死贞德后也得以继续北上。在同一年,贝德福德公爵将已在英格兰加冕为王的亨利六世带到巴黎并加冕为法国国王。但贝德福德不敢将亨利留在法国。法国人不仅憎恨贝德福德及其下属,也憎恨那个弃其领土而逃的法国国王查理七世。英格兰的好运,自此开始渐行渐远。不久之后,在对法战争中最有才干的贝德福德死了。而如果连贝德福德公爵都不能战胜法国,那估计就再没有其他人能够战胜法国了。出于这个原因,勃艮第公爵也放弃了与英格兰的合作。其后,在血缘上最接近英格兰王位的约克公爵被派去法国摄政。英格兰人还期待着他们在法国的统治能够代代相传,但英格兰在法国的领地在一点点地萎缩,到1451年,曾经广袤的领地就只剩下加莱了。

玫瑰战争爆发

无法保护其国外领地的英格兰,在国内也陷入了暴政和独裁困境。地主的日子从黑死病时期开始就变得很艰难,如今更是一年不如一年。这种境况也让他们从佃农和村民那里收回了使用权,并亲自决定土地的用途——而这之前基本上都是由佃农和村民自己决定的。与此同时,他们还通过将农场改造成牧场来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

富者越富,穷者更穷。拥有大量仆人的贵族变得越来越傲慢自大。国王软弱且很快就要遭受精神病的折磨。民众的抱怨从未停止,他们一直渴望拥有“良好的治理”。1450年,一个名叫杰克·凯德(Jack Cade)的爱尔兰人,自称是已故的马奇伯爵的私生子,领导了一支由三万人组成的叛军,要求由约克公爵来领导政府。全英格兰的大户人家都掠夺其邻居的土地和财物,而穷人则造反并洗劫伦敦,而且还是得到领导许可的。

尽管叛乱最终失败,凯德也被杀害,却开启了混乱的玫瑰战争时期。之所以被称为“玫瑰战争”,是因为冲突双方——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分别以红玫瑰和白玫瑰为标志。约克公爵两次成为保护者,但国王也两次都从其精神病中康复,于是约克公爵也就不得不解职。兰开斯特家族的君主陷入半精神失常状态,他的直接继承人年纪尚幼且极有可能还遗传了家族精神病,因此让人感觉是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候了。约克公爵似乎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君主。不过,伟大的兰开斯特家族依旧野心勃勃。接下来的权力斗争实际就是围绕王位而展开的,双方都宣称自己该拥有王位,并都得到一些贵族阶层和其他阶级的支持。这实际上还不能算是内战。

约克派的沃里克伯爵、索尔兹伯里伯爵和马奇伯爵,在南安普敦击败了亨利六世的军队并俘虏了国王。在爱尔兰的约克公爵,在回程中就宣称王位属于自己。不过议会最终决定,亨利六世在有生之年还是国王,他死后则应由约克公爵继位,而非还是婴儿的威尔士亲王。其中的若干交战没什么意思,除了韦克菲尔德(Wakefield)战役。在那次战役中,约克公爵被杀,他的儿子爱德华成为约克派的领袖。爱德华当时虽然只有十九岁,却才华横溢。最终在陶顿,王后玛格丽特和兰开斯特家族的军队被击败,王后与她那倒霉的丈夫亨利六世一起逃到了苏格兰。而年轻的爱德华则在威斯敏斯特加冕为王,是为爱德华四世。

对于玫瑰战争,绝大部分普通老百姓是冷眼旁观的,甚至伦敦也保持中立。战争掠夺和破坏了很多财产,但普通民众很少因此丧命,甚至商贸也基本上一如既往。不过,对于贵族而言就完全不一样了。贵族阶层,这帮早已对国家毫无益处且只会带来伤害的家伙,其中的一大部分由此陨落。这帮家伙自私自利,并阻碍了王权的巩固。要不然那个时期的王权是有可能为混乱的英格兰带来和平与安全的。不过幸运的是,王朝更替并不是由民众所导致的血腥革命来完成的,而是由统治者内部精神错乱式的自相残杀来完成——尽管这个更替还远未能够彻底完成。

总体而言,英格兰内更为文明的区域如南部和东部,与城镇里的市民和其他中产阶级,是支持约克派的。因为约克派给出了和平与良好秩序的美好愿景。在爱德华召开的第一次议会里,他亲自向老百姓讲话,这也创造了一个先例,他表示了感谢并承诺为他们提供保护。王权从兰开斯特家族到约克派的更替,预示着很多令人厌恶的贵族被屠杀,而国王不仅依赖议会,更是将老百姓视为自己最大的支持者。

不过,我们的期望也不能过高。爱德华四世最终还是表现出他放荡、软弱的一面。兰开斯特家族重新点燃了战争,并拉拢了沃里克伯爵。其他人也转而反对爱德华,无奈之下,爱德华只得逃往欧洲大陆。亨利六世再次当了好几个月的国王。爱德华后来虽然和平地夺回王位并结束了不体面的逃亡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英格兰从此迎来了和平。爱德华留下两个儿子:只有十二岁的爱德华五世及其弟弟约克公爵。

不幸的是,爱德华四世还有一个弟弟理查德。理查德被封为格洛斯特公爵,他也由此开始了臭名昭著的生涯。理查德宣称他母亲是与他人通奸生下爱德华四世的,并说自己才是母亲唯一的合法儿子,因此也只有他才有资格继承王位。理查德通过议会罢免了年轻的爱德华五世,并将小国王和约克公爵关入伦敦塔。同意罢免爱德华五世的议会宣布理查德为英格兰国王,即理查三世。但理查三世从来都不受欢迎。当人们知道理查三世将两个侄儿谋杀于监狱并想迎娶自己的外甥女时,他们便起来反抗。他甚至丧失了贵族阶层的支持,因为在他那愤怒的报复之下,没人觉得自己是安全的。

最先起来叛乱的白金汉公爵,后来被俘且被砍头。而里士满(Richmond)伯爵亨利·都铎的造反则要成功许多。里士满伯爵的祖父是一个威尔士士绅,祖母是英格兰国王亨利五世的遗孀、法国人凯瑟琳。因为亨利四世的所有后代均已死绝,“冈特的约翰”[3]的子孙再也没有其他男性继承人,所以之前那个被驱逐的伯爵也就最有资格继承王位。

兰开斯特王朝的这个继承人亨利·都铎,不久就会成为亨利七世。都铎从法国返回英格兰后,迅速获得大批人的支持,并在博斯沃思原野(Bosworth Field)击败了理查三世。在那场战役中,理查德头戴王冠驰骋战场,最终战死。他之前在战斗中就曾被斯坦利、诺森伯兰和其他前支持者所抛弃:有一次打了胜仗后,斯坦利将从灌木丛中找到的王冠戴在了亨利·都铎的头上,而士兵们则对着亨利·都铎大呼“亨利国王”。都铎王朝由此开启,英格兰也进入了它最为辉煌的世纪之一。在这个世纪,英格兰终于踏出它那开拓海外帝国的第一步,而不再执着于之前在欧洲大陆那毫无意义的扩张。

不过,如果说16世纪的历史事件和时代特征都显著不同于15世纪,那么我们必须要意识到,这种国家生活中的此类重大变化并非突然发生的,而是长久以来的诸多力量作用的结果——尽管在那个时代的人甚至是后来的历史学家看来,这些力量似乎没那么重要。每一事件,不管是单调乏味还是光彩夺目,都有其影响的范围及类型。克雷西战役、普瓦捷战役和阿金库尔战役虽然没有改变法国或是英国的命运,但它们的确对英格兰人的心理有着持久影响。

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些胜仗,培养了英格兰人的自豪和自信,甚至那些从不看历史书的人也能通过歌曲和故事熟知这些历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里,它们还呈现在成千上万人的脑海里。听说英国士兵在蒙斯看到了克雷西战役中的弓箭手划过长空,并引导他们获得胜利。不仅如此,此类事件还产生了比疆土得失更为重要的影响。玫瑰战争对所有参与者而言都没有什么好处,但它又的确清除了那些早已对国家毫无益处的贵族阶层,并最终迎来了出身威尔士乡绅家庭的强势统治者。英格兰人也由此建构了相对通情达理的新阶级,并为创建一个现代英帝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条件。

这些新阶级在15世纪之前就已经萌芽,但我们却不能精确地指出具体时间,因为历史从来不是一格一格的,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他们是中产阶级、乡绅、自耕农、商人、其他城镇生意人和高级工匠。这些人,如果说他们还没有站到舞台的中心,但从都铎王朝开始,他们也已经是非常重要的群体了。

所有人都认可15世纪标志着中世纪时期的结束,也标志着现代的真正开始。造就这一结果的原因有很多。由于诸多原因,作为一种统治形式的封建制度实际上早已崩溃——其中的部分原因,我们在前面也已经提到过。被浪漫主义诗人理想化的骑士精神,即使在其全盛时期,也曾无比堕落。正如在对法战争和玫瑰战争中所展示出来的那样,那些骑士变得极端残忍、野蛮,甚至远远比不上那些“下层”社会所展现出来的理想和礼仪。在旧秩序里,自国王以下直到农奴,每个阶级都有不同等级的权利和义务。这套旧秩序在它那个时代是很有用的,但如今却如同是被丢弃在阁楼里的破烂了。新的国家观逐渐兴起,人们完全排斥之前强大的贵族为了自身利益而发动战争的那种做法。

如果我们想要从将来的国家毁灭中挽救民众的话,还是必须了解中世纪关于文明欧洲、文明世界的一些观念——尽管在不同的时空下,历史不会简单重复——即要一统所有信奉基督教的民族。而在当时,信奉基督教就等同于文明。这个世界曾经在信奉多神教的罗马下实现过统一。而当时的统一观一直维持到大约是1250年,也即到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不再是欧洲领袖的时候。在接下来的大约两个世纪里,教皇取代了罗马皇帝的位置。各个国家都承认沿袭自罗马的普通道德法,尽管有时只是含糊地遵守。但是,在这个时期,不仅思想的世俗化倾向(这一点我们稍后还将提到)加强了,而且人们对教皇的尊敬也减弱了——这又主要是由于教皇自身德行和能力的滑坡。信奉基督教的欧洲世界,还主要是信奉大公教会的,但中央权威和大一统则在快速飞逝。一个关于国家的新理论或说是新实践正在崛起,而且它与道德无关,而只是因为国家不想再被一个超越国家权力的权力所约束。

宗教改革还要到后来才开始,但从此时起,我们发现伟大、独立的现代政治国家正在形成,并在亨利八世统治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个全新形态的国家要想获得成功,就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而且这个统治者还必须与其民众亲密合作,不被强大封建贵族那半王室的老旧权力或任何其他国外势力所羁绊——即使是精神上也不行。英格兰是第一个踏上这条新道路的国家,而在朝着帝国与自由相结合的民族国家迈进的路上,英格兰又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都铎王朝的运气及其中产阶级的崛起。而其他国家则没有如此好运的关键转型:继任国王是如此强有力且通情达理,从封建社会到现代社会阶级分层的发展又是如此轻松!

商业冒险公司崛起

直到14世纪中期,英格兰在商业上几乎还只是一个纯粹的原料生产者。它自己没法融资:它的国王在面临困境时,也从意大利和低地国家的银行家而非从英格兰的银行家那里借贷。它的海外商贸,也主要是由外国船只而非本国船只运输;甚至是它那羊毛贸易的利润,也大部分进了外国商人的口袋。我们前面已经看到,在14世纪,英格兰就开始出口布料而不再是原毛;不过,要到15世纪,英格兰才从一个乡村国家变成一个拥有广袤殖民地(如澳大利亚)并将其殖民地变成最为活跃的商贸和制造中心的殖民国家。此时,英格兰在融资和商贸上都不再依赖其他国家。

15世纪就像是书本里的双面插图。在这一面,我们可以看到出身高贵或身居要职、大名鼎鼎的人物,他们出没在本章已经勾画过的战争或是政治阴谋里。在另一面,我们看到的是各类不怎么重要的人物,他们甚至连名字都完全淹没在历史长河中,他们每天待在商店和账房里,照顾羊群或是专心致志于织布,在惊涛骇浪中的英格兰商船或外国港口做交易等。虽然后一面没有前一面那么浪漫、那么具有诱惑力,也显得阴沉昏暗,却比前一面更加重要。这一面还阐释了一个时代的开始,而另一面则阐释了一个时代的结束。同时,也正是这里所展示的那些平民,在他们的努力工作下,为以商贸为主的都铎王朝——即亨利父子和伊丽莎白治下的时代——奠定了深广的基础。

商贸线路的重大变化或是经济生活的改变,只有在当它们影响了足够多的人并改变了国内外的社会关系的时候,才可能引起15世纪和19世纪那样的工业革命。虽然英格兰从事粗布生产已有些年头,不过这并没有对佛兰德斯这个制造中心的更为精细的制造业构成威胁。

当英格兰人转向生产细布时,他们的影响才充分显现出来。垄断了原毛出口的斯塔普勒(Staple)[4]商人,由于原毛出口量降到只有之前的五分之一而遭到毁灭性打击。英格兰的羊毛如今被用在了英格兰人的织布机上。而佛兰德斯人的城镇则在一个世纪里缓慢而痛苦地衰败。比如伊普尔,1408年的人口是八千到一万人,在不到八年的时间里减到五千人左右;而布鲁日、根特和其他城镇的遭遇也没好到哪里去。佛兰德斯和英格兰之间,不仅存在制造业方面的激烈竞争,还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英格兰的细布一直声誉不错,远销至黎凡特和黑海周边地区、俄罗斯诺夫哥罗德的大集市,也销往较近的欧洲大陆市场。

英格兰的变革并不局限于国内,也不仅威胁到外国的商业,而是影响到所有人,就如我们刚刚所讲的佛兰德斯人的城镇一样。英格兰商人在只是出售原材料的时候是很受欢迎的,但当他们将原材料制成成品再出售的时候,就引发了激烈的贸易战,国际贸易的壁垒开始出现。佛兰德斯以政府法令的形式抵制进口英格兰布匹,而英格兰也不甘示弱地排斥佛兰德斯布匹的进口。

强大的商业组织汉萨同盟(Hanseatic League)[5]将英格兰人驱逐出丹麦,条顿骑士团则将英格兰人驱逐出普鲁士。在地中海,不断扩大的英格兰商船队与热那亚、威尼斯的商船队交战,竞相将货物运至南部和东部港口。需要澄清的是,这些如今已经不再辉煌的城市,在当时可是呼风唤雨的。威尼斯共和国的人口就比全英格兰的总人口还多。

我们之所以如此详尽地介绍布匹贸易,是因为它的影响最大。实际上,不断崛起的英格兰商人在各行各业创办企业。他们为外国人也为自己建造船只,他们率先制造新式战争所需要的枪支和大炮,他们从法国的迪南抢走了铜贸易,他们用英格兰的铁矿石和煤炭建造了炼铁工业——即使铁的价格翻番,他们都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据说,一个矿山出事,都会引致上万名矿工聚集闹事。

就工业发展,我们可以列一个长长的目录:花边、砖块、玻璃、丝带、亚麻布等。只要有可能,新工业似乎就会发展起来。英格兰不再出口原材料,而是开始在国内发展工业,就如皮革业一样。很多英格兰人如今还比较熟悉的工业,在那时都兴建起来了。这些工业对外国的影响均不亚于布业的影响。漂白亚麻布就是在英格兰制造并出口的。在15世纪初,英格兰从普鲁士进口啤酒;而在15世纪末,英格兰向欧洲大陆出口啤酒。此类情况比比皆是。这与世纪初的持续战争和争吵形成一种奇怪的对比。

所有这些商业活动最重要的影响是改变了那些在商业中迅速致富者对战争和外交的态度。这一非常重要的新阶级对战争没有兴趣——不管是改朝换代的战争,还是为军队创造掠夺机会的战争,又或者是攫取领土的战争。相反,如果没有战争,他们的商业活动所可能遭遇到的不确定性要小得多。他们更喜欢将利润投在更能赚钱的渠道,或者能为他们带来荣誉的地方,而不是用来缴税饲养军队。

事实上,他们正在从事一类他们自己的战争,与对法国的百年战争那样的老式战争相比,它能够为英格兰带来更好且更具可持续性的结果。在这场战争里,他们几乎没有从政府那里获得直接的或是公认的帮助,在整个都铎王朝时代都是如此。不过,政府也必须转变其对英格兰商业的态度,转变其获得钱财的方式。在依赖原材料出口,尤其是斯塔普勒的原毛出口的那个年代,王室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交易税和对垄断出口者的课税。那么,王室收入就相对更加依赖于外国制造商的繁荣昌盛,而不是英格兰自身的发展。

而英格兰政府也就依照征税的便利性来组织英格兰的出口贸易,甚至在英格兰境内用来运输出口原料的道路,都是受政府管制的;而整个中世纪的很多工业行会结构也都要迎合王室或受地方政府的控制。而当国内的布业发展起来、原毛出口锐减五分之四后,王室收入也随之锐减。

显然,即使是从收税的立场出发,与依赖国外制造业的繁荣相比,或是与只会消耗资源却不会有结果的战争相比,在英格兰国内积累起财富无疑是更加有利可图的。头脑精明且精于商贸的都铎王朝更是明白这一点。

由此,这套制度产生于15世纪,并在16世纪的伊丽莎白时代达到其顶峰。也正是这套制度通过让英格兰富裕起来并由此变得强大,并让其国民不再需要承担战争所需的沉重武器装备和供给负担。1406年,布匹出口商被亨利四世吸收进商业冒险家公司(Merchant Adventurers),这家公司的前身是布绸商行会,名字的变化也展现了在英格兰所发生的变化。老行会的成员受那些跟不上形势的老规则的约束,这也使得这个行会仍是一个中世纪的社会组织。而在新组织下,成员成为名副其实的“冒险家”。不管他们的组织采用的是什么规则,冒险家这个词都只是指共享一个商业公司的那些人。不管是哪里的人,加入这家公司都是为了冒险。他们用冒险家这个名字来指称自己,冒险家这个词更为现代的内涵意义也揭示了那个时期的真实特色和他们公司的本质。

当然,其他国家显然不可能放任暴富的英格兰断了他们的财路。新式英格兰商人,在亨利七世时期已占下议院议员的四分之三。他们也的确从政府那里获得了大量帮助和保护,甚至于到了这种地步,即通过立法规定:但凡能够在国内生产的物品都不能从国外进口,所有用来生产这些物品的原材料都不能被出口——即使是以半成品的形式出口也不行。不过,商业冒险家公司在做海外生意时多半要靠他们自己去开拓市场,而他们也的确一直都在顽强地开拓市场。

尤其是从亨利七世时代开始,政府的确在打击外国势力,以为本国商业建立优势。而商业冒险家公司基本上不是只靠自己获得成功。比如有一次,英格兰人抢了汉萨同盟的一支船队共108条船,而汉萨同盟也抢了英格兰人的货物作为报复。

在地中海,意大利和英格兰曾打过很多仗。地中海的贸易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意大利人垄断的。布里斯托尔的富商斯特米斯(Sturmys)曾在地中海俘虏了一艘热那亚人的船只并没收了其货物;但不料,他所抢得的那些香料在回程中被抢回去了。不过,斯特米斯是幸运的,因为英格兰政府把伦敦的全部热那亚商人都关进了监狱,直到这些热那亚商人立据赔付等值财物才释放他们。这就是所谓的新式商业,它实际上是在从欧洲的东部海岸到爱尔兰这个充满走私、海上掠夺和血腥战斗的环境下发展起来的。期间,政府的多次介入似乎要引发战争了,但最后都以某种方式得以避免。

布里斯托尔在新式商业中是走在前列的,其中的领军人物如斯特米斯和卡尼吉斯(Canynges)都积累了巨额财富。他们精明、勇敢、坚强。这些各行各业的新式商人在英格兰各地积聚财富,并投身于海上商贸的发展,不管是在诸如丹佛和康沃尔的走私港口,还是在像布里斯托尔和伦敦那样的港口。那些将英格兰贸易(合法的或非法的)推向每个可能的市场的官员和水手们,来回运送货物并参与战斗,他们正在建立即将到来的、更伟大的伊丽莎白时代的海盗传统和海盗方法。而这些人正是那些将要“烧焦西班牙国王的胡须”并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世界命运的人的先驱。

国家的相对弱势,对于私人公司的发展来说是有益的,同时也对帝国的未来具有重大影响。在帝国的缔造初期,由于帝国已经发展出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因而并不利于自由的发展,就如法国那样,还有意大利和德国的现代专制。在这个时期的英格兰,由于国家相当弱势且相对贫穷,那就有必要给予个体最大程度的自由以便为他们创造财富提供条件,而这基本上也就能够增加国家的财富和资源。世界各地的情况均表明,个体的首创精神和私人公司的商业贸易在很大程度上缔造了帝国的架构,而私人公司所获得的自由同时也意味着政治自由。

当然,15世纪也不是说就只有战争、争斗和商业。不过,直到亨利七世末期,英格兰在政治、学术和宗教上都没有杰出的人物,这些领域甚至还有所滑坡,尽管学术因那个时代的富裕而有所获益。在宗教上,由商人们甚至还包括操纵着商船的半海盗们的活动所孕育出来的强烈的民族精神,将会在下个世纪决定教会的走向。

总体来说,人们的生活还是相当粗糙、难以忍受的,这部分是由当时的文明高度所决定的,部分也是由于漫长的战争所带来的泄气效应。在很大程度上,中世纪时期自负的骑士精神,即使用它那矫揉造作的礼仪和荣誉典章,也掩饰不了当时生活的野蛮程度,当时简直就像是其他动物所过的日子。试图通过很多方式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精致、更人道的教会,也在应对男性和女性间关系的疏远和粗暴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人世间的爱情,当被等同于淫欲和罪恶时,它也就被完全排除在高尚德行之外了,两性间的关系也就随之变得粗暴。而男性和女性基本上彼此隔绝的生活,也让他们丧失了互相促进的机会——好在这个机会后来被利用起来了。

通过表演《圣经》故事的奇迹剧(Miracle Play),我们可以瞥见普通民众的生活和习俗。这些奇迹剧得到了教会的大力资助,在当时相当流行。比如其中有一个关于诺亚的故事。诺亚的妻子拒绝登上诺亚方舟,因为她不愿带着别人对她的流言蜚语离开,她甚至觉得跟朋友们喝酒都比逃命要紧。当她被闪(Shem)[6]强行带上船时,她打了诺亚一个响亮的耳光。观众们都认为这个耳光应该打而且打得相当漂亮!在另一出同一主题的戏剧里,她与诺亚之间的争吵最后变成了打架。这也同样为观众所认可。男人和女人都相当酗酒,他们的体育运动也主要是野蛮型的,如逗熊和斗牛等——这些运动甚至还将延续好几个世纪。事实上,在我们时不时提到的英国人的特性中,我们千万不要忽视其中某些劣根性的延续以及仁慈的缺失。比如,没有哪个民族比英国人更加关爱动物,但也没有哪个民族比他们更能从屠杀动物中取乐。这也是英国人品性中诸多自相矛盾的一个典型。

与斯图亚特时期的内战不同,15世纪的持续纷乱也让人们忽视了作为一个整体的大学和知识分子的生活。与意大利相比,英格兰对文艺复兴的支持是相当小的:直到15世纪末,才在牛津大学设立第一个希腊语教席。在知识分子看来,学习也主要是为宗教服务,而不是为了培育有教养的、人道的生活。不过,作为一个整体而言,英格兰在这个世纪,在思想上更加世俗化了,行动上也更加注重实际。

不过,尽管如此,它还是给我们留下了雄伟的宗教建筑和民用建筑,而且这些建筑的分布还极为分散。城镇生活,甚至是小镇生活和乡村生活,都要比我们今天的生活更加生机勃勃,更加有活力。在今天,乡村基本都已被大城市的中心榨干了。在15世纪,有钱人是很分散的,财富也随之分散在很多社区。而现在,只剩下当时的新贵兴建的建筑物,而当时热闹的人群和财富却是荡然无存了。虽然这些商人是辛勤努力的买卖人,但他们丝毫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对外国人尤其如此。不过,为了获得颂扬、为了所在的城镇,他们倒是相当舍得花钱。由此带来的繁华景象比比皆是。如卡尼吉斯在繁忙的商业中心布里斯托尔重建了圣玛丽·雷德克里夫大教堂,里面有他那由大理石建造的坟墓,树立了他的一尊雕工细致传神的坚硬头像。卡尼吉斯几乎垄断了斯堪的纳维亚和冰岛的贸易,拥有六十条商船,还曾在他那奢华的房子里款待过爱德华四世。

其他商业巨头则兴建了布里斯托尔教堂。而在无数小些的城镇里亦是如此,尤其是在东安格利亚地区,其中在萨福克和诺福克,雄伟的教堂分散林立,已经成了这些地区的靓丽风景线,也成了地区标志性建筑。这些极其宏伟的地方教堂,其容量已经超出现在的会众所需。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当初的布匹贸易给这些地方带来了高度繁荣和大量人口,远远超过如今农业生产的影响。

在这个世纪里,建筑风格也从哥特式转向了垂直式(perpendicular)[7]。垂直式建筑放弃弧线而改用直线,虽说在艺术上有所欠缺,但也有自身独特的魅力,尤其适合用在那个时期举世闻名的塔楼上。在这些塔楼里,比较大的要数坎特伯雷大教堂里的贝尔哈里塔、约克的中心塔、格洛斯特大教堂和牛津大学莫德林学院里的塔。这个单子还可以列很长,但我们也不能忘了其他很多小塔。比如在萨默塞特郡,小塔就是这个地方的建筑风格。一想到塔,不管是大教堂里的还是地方教堂的,我们都会本能地联想到周边的绿草地或是农场,并且认为这就是英国——起码外国游客就是这么想的。而且多少令人吃惊的是,我们以这个世纪为英格兰建筑史的源头。

至于哥特式建筑是否就真的优于垂直式建筑这个问题,就留给评论家去争论了;可以确定的是,垂直式建筑的确更加英格兰化,因为它是源自本土的,而哥特式建筑则是从国外引进的。事实上也没有任何英格兰的哥特式建筑能够比得上那些伟大的法国大教堂,如亚眠大教堂、沙特尔大教堂或是兰斯大教堂。哥特式建筑的最后杰作也出现在这个世纪,在英格兰更是如此。那就是著名的扇形穹顶建筑,其中最典型的是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里的亨利七世礼拜堂。当然,在格洛斯特和其他地方也有。这一时期的此类建筑无疑是非凡杰作,是不断膨胀的财富权力的展示,而非出于艺术本能或是精神追求。位于剑桥的一个国王教堂,装着巨大的玻璃,光亮耀眼、色彩混杂,它所激发的情感也更多是世俗的而非宗教的。不过,此类国王教堂比起法国大教堂或是罗马风格的意大利教堂,本质上是更加英格兰化的。

在这个世纪,同样产生了英格兰式的民用建筑。经过不断改良的诺曼式城堡不是英格兰所特有的,这一时期新兴富翁的庄园大宅也是垂直式的,不久之后还加入了都铎风格。当然,我们不能浅尝辄止,而是要深入剖析新英格兰并感受它的力量和个性。尽管属于同一时期,在沃里克郡的康普顿·维内迪斯(Compton Wynyates)府邸就比霍斯特曼斯克斯要更加英格兰化,而后者与封建城堡相似。也主要是从这个世纪开始,很多著名的建筑开始与城镇里的商业活动和公司生活联系在一起,典型如横穿小镇广场的市集、伦敦的行会会馆(Guildhall)也是1411年落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行会会馆主要是归商人阶级使用的,但在十二年后里面就有了图书馆。15世纪,虽然未能为英格兰文学增添荣耀,对教育的直接贡献也极其微小,但它确实为丰富所有阶级的精神生活作出了贡献,而且还是无与伦比的贡献。

15世纪,大半生都是富有商人的威廉·卡克斯顿,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旁边创建了英格兰的第一家出版社。其后,其他人才在牛津、伦敦和圣奥尔本等地创建出版社。不过,卡克斯顿可不仅仅是个印刷工,他还是英文作品的校对、编辑,还是名翻译家。他对英语发展的影响可能仅次于杰弗里·乔叟。乔叟以及其他很多人的作品都是卡克斯顿出版的,如托马斯·马洛礼的伟大作品《亚瑟王之死》——这本书让亚瑟王的传说得以永久流传。

印刷本的时代已经到来,手写本则越来越稀少而且昂贵。随着印刷本的流行,读者数量随之增加,这本身又有助于校准语言。此外,卡克斯顿还通过编辑对语言施加影响。印刷虽然推广了阅读,但在好几个郡,人们的口语差别是如此之大,以致彼此间都听不懂对方说什么。为此,卡克斯顿以伦敦话为基础制定了标准,并将它推广出去。有几个学者建议他应该采用“最为稀奇的词汇”,但他拒绝了。卡克斯顿认为,“在我看来,日常生活所用到的普通词汇可要比古老的英语更容易理解”。

由乔叟创导的改革,最终由卡克斯顿通过印刷本得以推广。当我们因为这个世纪缺乏文学作品而悲叹时,一定不要忘了它对下个世纪的文学作品的巨大影响。如果我们今天觉得阅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或是伊丽莎白时代的其他伟大作品,要比阅读“现代英语之父”乔叟的作品轻松、容易,这主要就是卡克斯顿这个商人和印刷家的功劳,而不是这个时期的任何其他作家的功劳。

这个时期的绘画和雕刻在历史上是举足轻重的,但我们还需提及另外一门艺术——音乐。在15世纪中期,英格兰那些四处热切地搜寻市场和利润的冒险商人,不仅在商业上也在音乐上领先于世界。在卡尼吉斯奠定了其商业帝国的基础的同时,约翰·邓斯泰布尔(John Dunstable)也发明了一门新型音乐。邓斯泰布尔的改进是如此巨大,以致他事实上已经进入了乐曲的世界。

在这个世纪末,罗拉德派的教义再次公开。显然,思想自由尽管曾在牛津被压制过一段时间,那时威克里夫无法公开发表言论,新教运动也尚未到来;不过它仍然活跃在一大部分普通人心中。教会尽管仍然保有财富和公职,但已经丧失了在知识和精神上的领导力。尽管对金钱的崇拜相当强烈,但那些住在小房子里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的男男女女们仍然信奉上帝。教会和都铎王朝都无法逃避新教徒的增长和宗教事务中的民族主义所带来的问题。

1485年,亨利·都铎在博斯沃思原野加冕。他的使命就是要为这个生龙活虎却被自四面八方的暴力和混乱所骚扰的国家带来和平与秩序。从国家肖像馆里的画像来看,亨利·都铎的面貌尤其是眼睛,简直就是个谜。据说,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或是女人能够理解他的内心。至于他的性格,历史学家们的看法也极不相同。不过可以这样说,他在关键时刻给了英格兰及其人民所需要的帮助。为了强化对王位的控制,他还与约克派的继承人伊丽莎白结婚。即便如此,也还有其他人拥有更加优先的继承权;而且亨利自己没有军队,也算不上是个伟大的战士。但他仍然保住了王位并开创了英格兰历史上最伟大的王朝,这都要归功于他的一些品质。

他及其后代都承认,需要与全部人民尤其是崛起中的商人中产阶级紧密结盟。玫瑰战争的惊涛骇浪还没有完全平息,他还必须镇压洛弗尔(Lovel)勋爵及其下属所领导的叛乱,还要对付兰伯特·西姆内尔(Lambert Simnel)和珀金·沃贝克(Perkin Warbeck)这些声称有资格继承王权的冒名顶替者。后来他灵光一闪,将被俘的西姆内尔关在王室厨房里负责烧烤。亨利·都铎还与法国打了一场简短的战争。本来亨利是希望避免这场战争的,但最后的结果却极具代表性:他从中大捞了一笔。

和平、金钱和英格兰商业的扩展,这不仅是国王的希望,也是民众的渴求——除了那些依旧生活在老旧梦想里的贵族和那些在路上游荡的“身强体壮的懒丐”(Sturdy Beggars),这些人部分是这个世纪的战争和骚乱的结果,部分是经济变革的结果,这就如同在下一世纪里那样。不过,渐渐地,由于其勇气和耐心,国王取得了进展。他任命越来越多的乡绅为治安法官,以此镇压身强体壮的懒丐和像罗宾汉那样的绿林好汉,同时也迫使贵族服服帖帖。

事实上,当时的英格兰是由君主和法官在治理,因为在整个都铎时期,议会所起的影响极小。人民渴望秩序和进步,而只要他们与君主之间的紧密联盟能够获得秩序和进步,他们也就满意了。不过,这并不等于说他就是独裁者,因为不管要做什么,所有的都铎君主都势必先了解民意。他们并不是胡作非为,而是依照一套与国民尤其是最能够代表议会的中产阶级的协议来进行治理。在中产阶级领导下的议会,尤其是在成功迫使亨利八世罢免托马斯·沃尔西(Thomas Wolsey)[8]后,成为英格兰治理结构中必不可少的要素。

王室不仅越来越依赖普通百姓而非贵族以获取支持,同时也从中选拔大臣和其他官员。政治生涯的回报如同商业回报一样,都相当丰厚,并越来越向有才能的人开放。国王咨议院成为政府越来越重要的组织。而在之前,国王咨议院都是由大贵族组成,他们都是为了一己私利。而都铎王朝的君主们则敢于并能够不拘一格,只挑选那些有才能的、合格的人。

亨利并不是依靠个人魅力来赢得百姓或亲信的喜欢的。不过,他虽没有个人魅力,却耐心、持久地努力工作,就像卡尼吉斯或其他伟大商人一直待在他们的账房里一样。他尽力为人民赢取对外贸易时的商贸优势,比如与荷兰签订的《马格努斯条约》(Intercursus Magnus)。但我们也必须承认,他自己也敛财,时常还是以专横的方式敛财。恩普森(Empson)和达德利(Dudley)就是其中两个臭名昭著的经纪人。据估计,亨利最后大约留给他的继承人一百八十万英镑。不过,他主要是向富人征收罚金和“恩税”(benevolences),而不是向普通民众。于是,贵族就迎来了被掠夺的痛苦时期,而老百姓是不会对此感到惋惜的——尤其是在这个过程中,贵族那没用在正途上的权力也被削弱了。

私党和庇荫(livery and maintenance),这些领主的忠实随从,他们身着领主的制服、佩戴领主的徽章,长期以来就是扰乱公共秩序的罪魁祸首。国王在拜访牛津伯爵的时候,罚了伯爵一万五千英镑,因为在国王要离开的时候,伯爵让一大帮仆人列队欢送以示尊敬。民众无疑是支持亨利的。由此,亨利的收入颇丰;尽管其罚金过于严厉了,但也没有违法。而老百姓则可以松口气了,因为他们意识到统治者专注于控制那些大人物而不会去干扰他们。

在这个世纪的末期,1497年,在王室的资助下,发生了一件足以让当时的英格兰人自豪的事。我们已经知道,布里斯托尔人老早就把生意做到冰岛了。大约是在1424年,他们利用指南针去到了冰岛。这也是英格兰的航海史上第一次使用指南针。而哥伦布则走得更远,并以冰岛为前哨进而在1492年发现了新大陆。五年后,亨利也资助约翰·卡伯特(John Cabot)[9]朝那个方向航海。当然,资助额也如同以往一样少得可怜。不过,亨利的本意并不是要质疑西班牙关于新大陆的断言的真实性。而且西班牙关于新大陆的断言已经得到了教皇诏书的确认,并由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瓜分了这块新大陆。

向北航行了很远的卡伯特,又发现了前人未发现的新地方,即北美洲——这可以说是大英帝国的第一块海外领地。尽管还要再过一百多年,英格兰人才会在那块不为人知的大陆上殖民。但是,当亨利死后传位于他的儿子亨利八世后,英格兰将逐渐从欧洲之滨的一个岛国走向全世界。不久,它将为了商贸和帝国疆域多次穿越海洋,并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海上力量。我们所描绘的关于15世纪的两幅图景,其实只是即将出场的伟大故事的卷首插画。在亨利八世的统治下,英格兰不再依附于教皇和欧洲;而在伊丽莎白时代,英格兰更是横跨海洋抵达全世界。


[1]  哈利·霍茨波(1364~1403),诺森伯兰伯爵一世,英格兰-苏格兰战役的重要首领。为反抗亨利四世,领导叛军发动什鲁斯伯里战役,其后阵亡。

[2]  这是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都封授过的一种贵族爵位,因而意指想当国王。——译者注

[3]  是爱德华三世的第三子,也是第一任兰开斯特公爵。——译者注

[4]  由英格兰国王授权、专门垄断羊毛出口贸易的组织。——译者注

[5]  汉萨同盟是德意志北部城市之间形成的商业、政治联盟。13世纪逐渐形成,14世纪达到兴盛,势力范围可东起诺夫哥罗德,西经布鲁日至伦敦,掌握了英国大部分的贸易。

[6]  基督教《圣经》中诺亚的长子,被认为是闪米特人的祖先。——译者注

[7]  英国 14~15 世纪盛行的建筑风格,以使用垂直线和大拱为特征。——译者注

[8]  托马斯·沃尔西(1475~1530),英国的政治家和红衣主教,亨利八世的大法官和主理国务的大臣。

[9]  约翰·卡伯特(1450~约1499),意大利航海家。1497年受英王亨利七世委托出洋,发现了北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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