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人脑是整个生命史中进步最快的器官

发布者:温柔老农 2023-7-19 18:39

第十二章 思维的气球

大脑重量只有三磅,你可以把它握于只手;
但它能够设想一个,跨越千亿光年的宇宙。

——玛里安·戴蒙德(Mariana C.Diamond)

科学史学者都知道,任何时代的生物学家,努力研究生物运作机制的时候,都与他们时代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做对比。从17世纪的钟表到18世纪的八音盒(里面有能跳舞的小人),从维多利亚时代的热机到今天的电子热制导的导弹,每个时代的技术发明都更新了生物学的想象力。世所公认,在所有发明中,数字计算机前无古人,令所有先驱发明黯然失色,其原因很简单:电脑已不仅仅是一种机器,它可以迅速地安装一些软件,变成你所希望的任何一种其他机器——计算器、文字处理器、卡片目录表、象棋大师、乐器、体重称,甚至占星算命器(很遗憾要提到这个)。电脑还可以模拟天气、旅鼠种群的周期、蚂蚁巢穴、卫星在太空中的对接,甚至模拟温哥华这座城市。

动物的大脑被称为其内置的电脑,但大脑和电脑的工作方式并不一样。大脑的构成元件迥然不同于电脑的构成元件。每一颗脑细胞单独工作时速度都很缓慢,但它们却是在一个巨大的、并行的网络中工作运行,于是通过(我们仍然不甚了解的)某些手段,脑细胞用数量弥补了它们速度上的不足,从而让大脑在某些方面的工作胜过电脑。不管怎样,两者工作细节上的不同,并没有减弱这种比喻的效力——大脑是内置于身体的电脑,其原因不在于它是怎么工作的,而是在于它在动物的生活中做了什么。大脑同电脑所起作用的相似性,覆盖到“动物经济体”的许多方面;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可能是——大脑利用虚拟现实软件,模拟外部世界。

“长一颗大脑袋”似乎对任何动物来说都是一个好主意。拥有更强大的计算能力,不总是更可能占优势吗?——这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长大脑袋也需要付出代价。一分钱一分货,大脑组织消耗的能量多于任何同等质量的其他组织,而且新生儿脑袋太大,会导致分娩困难。“脑袋大一定好”的假设,源于我们对自身拥有较大头脑的虚荣。不过,这仍然留下一个有趣的问题——人类的大脑为什么会长得特别大呢?

一位学术权威曾说,在过去约一百万年的进化过程中,人脑“也许是整个生命史中所记录的所有复杂器官中进步最快的”。这样说或许有些夸张,但不可否认,人类的大脑确实进化得相当快。同其他猿类的颅骨相比,现代人颅骨的演化(至少就容纳大脑的球状颅腔这一部分来说)就好像吹一只气球一样,迅速地膨胀起来。当我们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时,泛泛地对“为什么脑体积的增加可以使大脑更有用”这样的问题给出大体的回答,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种脑容量的增加所带来的益处适用于许多动物,特别是那些像大多数灵长类动物一样、在森林(一个复杂的三维空间)中高速穿行的动物。一个满意的解释需要告诉我们——为什么猿类的某一分支(实际上是离开树林的那一支)脱离了其他原地不动的灵长类,脑容量突然发生了飞跃?

人们曾普遍哀叹(或根据品位的不同,有的人对此是幸灾乐祸)欠缺联系智人(Homo Sapiens)和我们的猿类祖先的化石。现在情况则不同了,我们已发现了一系列有价值的化石。当我们回顾过去,就可以发现:从人属(Homo)的各个种到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这个前辈属,一路回溯,大脑的容量逐渐缩小。南方古猿的脑容量略等于现代黑猩猩的脑容量。著名的南方古猿露西或普莱斯夫人(Mrs.Ples)与黑猩猩之间的根本区别,不在于脑容量的大小,而在于南方古猿习惯于直立、双脚行走,而黑猩猩只是偶尔能走几步。在过去的三百万年中,从南方古猿到能人(Homo habilis)再到直立人,从古老的早期智人到现代人,大脑就好像吹气球一样,迅速膨胀起来。

在电脑的发展过程中也有类似的现象。但是,如果把人脑的进化比作气球膨胀,那电脑的进步就只能被形容为核弹爆炸了。摩尔定律(Moore's Law)指出:同样大小的电脑处理器,每隔一年半,新产品的运算能力就会翻一番。这是摩尔定律的一种当代表述;30多年前摩尔讲这些话的时候,实际上指的是晶体管的数量,按照他的计算,单位体积所集成的晶体管数量每两年就要翻一番。现在,电脑性能提升的速度更快了,因为晶体管已经变得运算速度更快、更小、更便宜。精通电脑的心理学家克里斯托弗·埃文斯(Christopher Evans,已故),曾经戏剧性地指出:

今天的汽车和战后初期的汽车相比,有几方面的不同。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汽车变得更便宜了,而且更加经济、有效了……但如果我们设想一下,在这同一时期,汽车工业以计算机工业一样的速度发展的话,现代汽车在价格和性能等方面将是怎样一种模式呢?如果你从未听说过这样的比拟,你也许会被答案吓一跳——你只需要花1.35英镑就可以买一辆劳斯莱斯,它用一加仑汽油就可以跑四五百万公里。它的马力足以驱动伊丽莎白女王二世号航空母舰。而如果你关注微型化的话,你应该可以在一枚大头针的针尖上摆放六辆小轿车!

——《强大的微观世界》,1979年

当然,在生物进化的时间尺度上,事物发展的速度必然要缓慢得多,原因之一就是生物进化中的每一个进步,都来自一些个体的死亡以及它们竞争对手的繁殖。所以,我们无法比较生物发展和电脑发展的绝对速度。但如果我们比较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和智人的大脑,也会得出和摩尔定律大致相同的规律,只不过速度慢了6个数量级:从露西到智人,大约每经过150万年时间,大脑容量就增加一倍。但和摩尔定律不同的是: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大脑会继续膨胀下去。如果要继续膨胀的话,从理论上讲,大脑容量大的人就必然要比大脑容量小的人生更多的孩子。目前是否在发生这种事还很不分明,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我们祖先的时代,的确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否则我们自己的大脑就不会有今天这么大。顺便说一下,我们祖先大脑容量的增加受到遗传因素的控制也必然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不然的话,自然选择就会没有用武之地,也就不会发生大脑的进化性增长。由于某些原因,很多人认为“说有些人在遗传上就比其他人聪明”乃是政治上的严重冒犯。但是,当我们的大脑过去发生进化时事实必然是如此,而现实也并不会陡然改变,以适应政治上的敏感性。

曾经有很多方面的因素助力电脑的发展,但这些因素却并不能帮助我们理解大脑。电脑发展的一次主要飞跃,是从电子管(真空管)变为体积大大缩小的晶体管,然后是更惊人的集成电路中不断微型化的晶体管技术,这些进步都和大脑毫不相干,因为大脑毕竟不是以电子的方式工作的(这一点值得强调)。但是,电脑还有另一种进步的原因,可能与大脑相似,我称之为“自馈的共同进化”。

我们在前面已经碰见过共同进化,即不同的生物体在一起进化(比如肉食兽和草食兽之间的“军备竞赛”),或者同一生物身体上不同部位之间有关联的进化——共同适应(是共同进化的一种特殊情况)。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有某些小苍蝇在外表上模仿一种跳蜘蛛,包括模仿其一对像汽车前灯一样朝向前方的巨大假眼,这与一般苍蝇的复眼可谓有天壤之别。所以,虽然真正的跳蜘蛛是专门捕食它们这样大小的苍蝇的,但仍然被它们的伪装所迷惑,误以为它们是自己的同类。小苍蝇还挥动它们的腿来提高伪装的逼真性;在我们看来好像是以前铁路上一种类似打旗语的动作,实际上是跳蜘蛛追求异性时的舞蹈。苍蝇的这种控制与跳蜘蛛类似之外部特征的基因,一定是和模仿打旗语的基因一同进化的。这种共同进化就是互相适应。

我用“自馈”来称呼任何一种“拥有的越多,得到的就越多”的过程。原子弹就是一个自馈的范例。人们说原子弹依靠的是一种链式反应,但用“链”这个比喻似乎太“宏大叙事”了,不足以揭示出究竟发生了什么。实情是:铀235不稳定的原子核发生裂变,释放出能量。从一个裂变的原子核中射出来的中子,可能会击中另一个原子核并使它也产生裂变。但故事通常到这里就结束了。实际上,大多数中子都没有击中其他原子核,而是无害地射入了铀235以外的空间。虽然铀是密度最大的金属之一,但像所有物质一样,它实际上绝大部分是虚空(在我们的头脑中,金属就是密度大且坚硬的形象,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为人们的生存目的起见,头脑中有这样一种“固体感”是最有用的)。在原子自己的尺度上,一块金属中的原子核之间距离辽远,远超过一群蜜蜂中的各只蜜蜂的间距,一颗裂变的原子所排出的粒子(中子)非常有可能不受阻碍地飞出这个蜂群。但如果我们把足够量(即著名的“临界质量”)的铀235放到一起,使得平均而言,每一颗被原子核排斥出来的中子在脱离这块金属之前,都可以击中另外一个原子核,于是就开始了一个所谓的链式反应,它以极大的速度释放出热能和其他毁灭性能量。原子弹爆炸的结果就不必多说了。所有的爆炸都有同样的传染性特点;而在大大放慢了速度的时间尺度上,疾病流行和爆炸的过程非常相似,它们也需要一个临界的受感染者数量,以便继续传染。而疾病一旦流行,则人口数量越多,被传染的人也就越多。所以给一个相当于临界数量的人群注射疫苗,是十分重要的事务。如果未接种疫苗的人数少于“临界数量”,那么疾病也就不能大肆传播。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一部分人虽然没有接种疫苗,但仍然能够“不劳而获”地受益于大多数接种过疫苗的人。

在《盲眼钟表匠》一书中,我注意到在人类文化传播过程中,也有一种“发生爆炸的临界值”原理在起作用。比如说,很多人都去买唱片、书籍或衣服,并不一定有什么好的理由,就是因为看到别人都在买,于是从众、跟风购买而已。当一个畅销书排行榜发布时,可以被看作是对人们购买行为的一份客观报告。但是,这还不仅仅是一份客观报告而已,因为发布的排行榜又会反馈到人们的购书行为,影响未来的销量,所以畅销书排行榜至少又是潜在的自馈螺旋的牺牲品。这就是为什么出版商在一本书的发行初期要花费很多钱,费尽心思,力图使这本书跨过畅销书排行榜的临界值门槛。于是,你拥有的越多,得到的就越多,并且这一进程具有发生突然的起飞的特性(我们需要这个,以达成我们的类比)。反方向自馈螺旋发展的典型事例,就是华尔街股市大崩溃以及其他疯狂的股市狂抛,好像是以一种失控状态在拼命地回馈股市的尾旋式下跌。

进化性共同适应,并不一定非有额外的自馈式爆发特性。在模仿跳蜘蛛的苍蝇的进化例子中,我们找不到理由来认为,模仿跳蜘蛛之形态和行为的共同适应是爆发性的。实际上,要想具有爆发性,就有必要让最初的模仿(如产生对跳蜘蛛的略微的结构相似)建立一种强化的模仿跳蜘蛛行为的选择压力。这样反过来又进一步提升了对模仿跳蜘蛛形态的选择压力,结果就模仿得越来越像。但是,正如我以前说过的那样,没有得到任何证据支持这样的发生过程。我们没有理由来认为这种压力是自馈式的,以及当这个螺旋式过程进行时,一定会提升选择压力。我在《盲眼钟表匠》一书中也曾说过,极乐鸟的尾巴、孔雀开屏以及其他因为性选择而出现的华丽装饰等的进化,才是真正自馈式的和爆发式的,这里可能真的适用“拥有的越多,得到的就越多”这一原则。

在人类大脑进化的案例中,我猜想我们寻找的不是像苍蝇模仿跳蜘蛛那样的进化,而是像核爆炸的链式反应或极乐鸟尾巴进化那样自馈式或爆发式的东西。这种观点的吸引力在于——它可以解释在大脑容量和黑猩猩相仿的原始非洲猿中,为什么会有一种猿在没有明显理由的情况下,突然脱颖而出。似乎是某种随机事件推动这种原人的大脑超越了某个门槛——一个相当于“临界质量”的门槛。然后,因为这个过程是自馈的,它就爆发式地起飞了。

这样的自馈过程会是由什么构成的?我在皇家研究院的圣诞节演讲中,提出了“软件/硬件共同进化”的猜想。顾名思义,这个猜想可以用电脑界的一个类比来解释。但不巧的是,似乎任何一个单纯的自馈过程,都不足以解释摩尔定律这个类比。在过去这些年中,集成电路的进步带来了许多方面的巨大变化,这也让人越来越感到迷惑——集成电路为什么会有这样明显的、稳定的指数级增长?无论如何,肯定是有一种“软件/硬件共同进化”的过程,在推动电脑的历史进步。特别是,当人们感到有一种需求被压抑的时候,便会应运而生突破某种门槛的创新。

早期个人电脑只提供原始的文字处理软件。我当时的电脑甚至不会在每一行的末尾自动换行!于是,我迷上了电脑编程,并且(我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地承认)最终编写了我自己的文字处理软件。我称此软件为“代笔人”,并用它写了《盲眼钟表匠》一书,要不是在编程上耗费了时间,这本书应该早就完成了!在开发“代笔人”软件的过程中,我越来越无法忍受只能用键盘来移动电脑屏幕上的光标!我希望能把光标快速移动到电脑屏幕上的任何地方。后来,我尝试利用电脑游戏机上附带的操纵杆,但搞不定到底应该怎么做。当时,我强烈地、切身体会到“由于不能突破一个关键性的硬件,耽误了我编写出我想要的软件”。后来,我终于发现:我渴望已久(却想象不出来)的那个装置,实际上早就被发明出来了。当然大家都知道,这个装置就是——鼠标。

鼠标是一项硬件进步,于1960年代由道格拉斯·恩格尔巴特(Douglas Engelbart)构想出来,他当时就预见到,这个发明会使一种新型软件的产生成为可能。我们现在知道,这种软件创新就是后来发展成熟的图形用户界面(GUI),发明者是1970年代末施乐公司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Xerox PARC)的杰出发明小组。1983年,这种技术被苹果公司(Apple)孵化出来,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然后其他公司纷纷仿效,开发出VisiOn、GEM和现在商业上最成功的Windows等软件。这个故事的启示在于:一场天才软件的爆发遭到了禁锢,必须等待一个关键硬件(鼠标)的降临,方能震撼出世。继而,图形用户界面软件的传播又对硬件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硬件有更快的反应速度+更大的存储空间来处理图形。这就不断促进了开发更复杂之软件的热潮,特别是能够利用高速图形的软件。软件/硬件的螺旋式上升方兴未艾,其最新的产品就是全球信息网(万维网)。谁知道这个螺旋上升在未来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

当你展望未来,你就会明白(电脑的)能力将会被应用到各种不同的方面。它的性能将不断增长,让工具越来越容易使用,然后你有时候会跨过某些门槛,于是某些新事物就成为可能。图形用户交互界面就是如此。每一个程序都有图形,每一个输出都有图形,虽然要占用大量的CPU运算能力,但仍然非常值得……事实上,我有我自己的软件法则——南森法则(即软件的发展快于摩尔定律)。这也正是摩尔定律存在的原因。

——微软公司技术总监南森·梅尔沃德,1998年

言归正传,返回大脑进化的话题。我们在寻找着什么,来完成大脑同电脑的类比?或许是在硬件上的一个小小的进步,比如增加一点点大脑的容量?——一种若不能令某一新软件技术促成共同进化之螺旋式运动,就将湮没无闻的脑容量的增加?新软件改变了(大脑硬件在其中经受天择的)环境条件,环境就对大脑施加了一个强大的达尔文式进化压力,迫使它们改进和增强硬件,以便能够利用软件的发展,于是就开始了一个自馈式的螺旋式上升,带来了爆发性的结果。

在人类大脑进化的情况中,其决定性的软件进展究竟是什么?图形用户界面的对等物又是什么?对于历史上究竟可能发生过什么事情,我将举一个尽可能清楚的例子,但我绝没有打算全身心地押宝在这种观点上,从而真的认为是下面这件事物开启了螺旋式上升的轨道。这个例子,就是——语言。没有人知道语言是怎么开始的;在人类以外的任何动物中,也未发现类似语法的现象,我们难以想象语法会有怎样的一种“进化前身”。同样令人头痛的是语义的起源,也就是单词及其意思是怎么来的。在动物界,那些听起来像是“喂我吃的”或者“离开这儿”的叫声,似乎有一些意思,但我们人类的语言与此完全不同。和其他物种一样,我们人类发音的基本音(音素)也是有限的。但我们人类的独特之处在于,我们能够重新组织起这些元素,将之编成一个无限大的集合,来表示任何约定的事物。在语义学层面上,人类的语言没有尽头:音素可以产生各种组合,从而构成一本可以无限扩充的辞典;它在语法方面同样没有尽头:词汇可以用逐步嵌入的方式,组合成一个无穷大的句子。比如,“那个人正在走过来”,可以扩充成“那个抓住了豹子的人正在走过来”,或“那个抓住吃了山羊的豹子的人正在走过来”,或者“那个抓住吃了供给我们羊奶之山羊的豹子的人正在走过来”,等等。请注意,这个句子只是在中间部分增加新词,而它的开头和结尾及其基本结构并没有改变。每个嵌入的次级成分都能够以同样的方法发生扩充,并且这样的扩充几乎没有限制。一个语法创新突然将这种潜在的无限扩展性变为可能,这看来是人类语言所独有的。

无人知道,我们祖先的语言远在逐渐进化到今天这样繁盛之前,是否经过了一个仅由少量词汇和简单语法构成的原型阶段——当今世界有成千上万种复杂的语言,有人认为“这些语言在复杂程度上完全相等”,但这话听起来在“意识形态上”太过于完美了,恐怕不能当真。我倾向于认为语言是逐渐进化的,但并不十分清楚它们以前曾是什么状况。有人认为语言是突然出现的,多少会牵扯在某一特殊时间、特殊地点的某一位天才。不管是逐渐进化的,还是突然发生的,我仍然要强调:这同样是一个“软件/硬件共同进化”的故事。一个有语言的社会性世界截然不同于一个没有语言的社会性世界,施加在基因上的选择压力也绝不再可同日而语。基因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新的世界中,其戏剧性超过突然遭遇冰期侵袭的世界,或者突然降临某种可怕猛兽的世界。在这个因语言首次爆发而诞生的新的社会性世界中,那些在遗传特性上卓然适应新生活方式的个体,戏剧性地受到了自然选择的偏爱。这让我们想起我在上一章做的结论:基因被选择来生活在一个由众多大脑所集体构建的虚拟世界中。如果有一些能力出众的个体,能够充分利用新的、有语言的世界,那么他们就将享有极大的优势,我们怎样“高估”这件事都不为过。为了掌握语言而发生进化的不仅仅是大脑,我们的祖先所生活的整个世界,都将被语言的发明所彻底改变。

但是,我举语言这个例子,只是想让“软件/硬件共同进化”的观点更有鼻子有眼一点儿。推动人类大脑膨胀超越其临界值的最重要因素也许并不是语言,虽然我有一种直觉——语言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忽视。现在人们仍在争论“在大脑开始膨胀的时候,喉咙中调节声音的硬件是否已经能够说话”。某些化石证据提示我们,人类可能的祖先(能人与直立人)由于喉部相对不进化,可能无法像我们现代人类一样,发出整个系列的元音。有人认为,这些线索表明,语言在我们人类的进化历程中来得太迟了。但我认为,这样一种结论相当没有想象力。我们应该想到:如果存在“软/硬件共同进化”的过程,那么在螺旋上升过程中,我们期望看到的得到改善的硬件,将不仅仅只是大脑而已——发声器官也应该处于同样的进化过程中。喉部的进化性递嬗是语言本身就可以推动的一种硬件变化。发出的元音贫乏,也远强过不能发出元音。用我们今天的精确标准来衡量的话,直立人的发音非常单调,但它仍然提供了用武之地,让语法、语义以及喉部可以发生自馈式演进。直立人偶然地、令人信服地造出了木船,并已开始利用火,我们不应该小觑他们。

我们暂且不说语言的话题,那么,还有何等“软件创新”能把我们的祖先推过进化的临界门槛、启动共同进化的进程呢?这种“软件创新”很可能自然地产生于我们的祖先越来越喜欢食物和狩猎,让我从中提示两个例子:农业只是一种晚近的发明,更早的时候,我们的原人祖先大多是狩猎者。今天仍然采取这种古代方式谋生的人,往往是可怕的追捕者。他们根据地上的足迹、植物被践踏的状况,以及残留的毛发、粪便等蛛丝马迹,就可以推断和构想出一幅在很大区域内所发生之事件的精确图像。一种足迹模式就好像是动物的一系列行为事件构成的一张图表、一幅地图,或一种象征性表达。请回想一下我们假想的动物学家,他们通过读取动物的身体和DNA来重现过去环境的能力,证明了“某种动物就是生活在那个环境里的一个模型”这种观点。那么,我们对于专家,不也可以做出类似的推演吗?比如昆桑族(!Kung San)猎手(狩猎专家)只要看一看在卡拉哈里高原沙地上的兽迹,就能在大脑中重现一幅完整的图像,反映出动物的种类及其不久前的行为。只要适当地解读,这些兽迹就意味着一幅幅的地图和画面。在我看来,在语言词汇被发明出来之前,我们的祖先很可能就已经产生了读取这种地图和画面的能力。

请设想,一群能人狩猎者,需要谋划一次协同狩猎。在1992年的一部优秀又恐怖的电视片《不安的接近》(Too Close for Comfort)中,戴维·阿登伯勒(David Attenborough)展示了现代黑猩猩如何进行一场看来是精心计划过的围猎,成功地追逐和伏击了一只非洲无拇指猴,把它撕成碎片吃掉了。当然,没有理由认为黑猩猩在狩猎开始之前会相互交流一个详细的计划,但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能人(habilis)如果能够实现这样的交流,可能将从中大受裨益。那么,这种交流可能怎样发展起来呢?

假设其中有一位猎人(可以认为他是打猎的首领)计划伏击一只非洲旋角大羚羊,而且他希望告诉其他猎人这一计划。无疑,他可以模仿大羚羊的动作,甚至披上以前猎杀的大羚羊的皮来加强别人的印象,就好像现代猎人为了仪式或娱乐目的所做的那样。他还可以模仿演示他想让其他猎手执行的动作,用刻意夸大的蹑手蹑脚的动作来演示偷袭、在逐猎过程中的高声叫嚷,以及模仿最终伏击时突然跳起的样子。他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丝毫不输于任何现代军队的指挥官。他也可以在一幅这个地区的地图上指出攻击目标,并谋划具体的行动。

我们可以设想,那些古代猎手作为优秀的追踪者,能够敏锐地感知二维空间的布局、动物的足迹、步距和其他蛛丝马迹;他们在空间感方面的这些特长,也许大大超过了我们轻易的想象(除非我们自己就是那些昆桑族猎手)。他们已完全习惯于“追踪野兽的踪迹”这样一种理念,把它想象成摆在地上的一幅等大的地图,以及对某一动物之运动的暂时的图示。还能有什么沟通方法,比首领折下一段树枝,在沙土上画出动物形状或其活动线路更为自然?首领及猎手们都很清楚,在泥泞河岸的一片纷乱的蹄印表示刚刚有一群牛羚走过。他为什么不能在地图上画出那条河来呢?毕竟,他们都已经那么习惯于沿着人类的足迹从自己的洞穴走到河边,首领何不干脆在地图上标出自己的洞穴与河流之间的位置关系?通过用一根树枝在沙子地图上描画,首领就可以告诉大家接近牛羚的方向,以及他准备让大家发动进攻的切入角度和设伏的地点。

难道是类似于这样的一种行为,作为能够解读动物踪迹的一种重要技巧,让人们自然地总结出一种绘制“按比例缩小的二维图像”的想法?也许就是从这样的一个源头,诞生了“绘制动物肖像”这种理念。泥地上牛羚的一颗蹄印,无疑是真实兽蹄的一种“底版”;而看到一个新鲜的狮子爪印,一定会让人悚然而惊。是不是就在这个大脑的一闪念之中,引发了一种思维:既然可以描绘出代表动物一部分的图像,那么再外推一些,不就是整只动物了吗?引导人们画出了第一幅完整动物图像的那个大脑一闪念,也许来自一整只动物尸体被拖出其陷身已久的泥淖中时,所留下的印记。或者,他们大脑中的虚拟现实软件,不难为草地上一块模糊印迹补充上血肉(所谓的脑补):

在一只高山野兔卧过的地方,
山上草就只能保持那种形状。

——叶芝,《记忆》,1919年

用一种东西来代表另外一种东西,可以帮助头脑的想象,或者促进交流——这是各种具象派艺术(也许还包括非具象派艺术)得以建立的同样的基础。支持我所说的诗性科学(不论好、坏)的类比和比喻,也是人类制造符号能力的另一类表现。现在,让我们从中识别出“能代表某种进化系列的一个连续统”。在它的一端,我们允许某些事物代表与其相似的其他事物,比如洞穴中的野牛绘图(代表野牛)。在另一端,符号与其所代表的事物,并无明显相似——比如表示“野牛”的英语词汇,它之所以表示野牛,仅仅因为这是所有说这门语言的人所遵守的一种主观规矩而已。我认为,这个连续统的各个中间阶段代表了一种进化的过程。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它是怎样开始的,但我所讲的动物踪迹的故事,也许就代表了一种进化中的洞察力,人们可以用这种洞察力来进行类比性思考,从而领会到理解语义表达的可能性。不管我所讲的“追猎地图”是否产生了语义,它和语言一起(作为我提出的第二项软件创新)可能确曾激发了使大脑不断膨胀的螺旋上升式共同进化。难道是这种绘制地图的能力使我们的祖先跨出了进化过程中的关键一步?其他猿类却因为不具备这种能力,而在进化中止步不前?

我猜想的第三个可能的软件创新,来自威廉·卡尔文(William Calvin)的一个建议的启发。卡尔文认为,弹道运动(比如向远距离目标投掷某一物体)会对神经组织提出一种对于计算能力的特殊要求。他的理念是,人类攻克了这个(可能源于捕杀猎物之目的)的具体问题,而其副产品是:它武装了人类的大脑,以完成其他很多重要事情。

卡尔文在布满鹅卵石的海滩上自娱自乐,漫不经心地投掷石块,击打海面上的一块浮木。这种投掷动作启发了(这一隐喻并非偶然)一种有创造性的思路。当我们瞄准一个目标扔出石头的时候,我们的大脑需要做出什么样的计算?我们的先民在不断进化的狩猎中,必然需要越来越多地做到这一点。而不管用哪只胳膊来扔,不管是从肩膀之上扔还是从肩膀之下扔,或者是甩手腕来扔,能够准确击中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出手时间。石头脱手的时机不同,结果就可能完全不同。我们在板球比赛中都见过抡圆胳膊的扔法(这和投掷垒球的方法不一样,投掷垒球必须将胳膊完全伸直从肩膀上边扔出去,这个动作比较容易想象)。如果板球出手时间太早,它就会飞过击球员的头部;如果出手时间太晚,球又会砸到击球员前面的地上。那么,神经系统是如何根据胳膊的高速抡动,把握最佳出手时间的呢?这完全不同于击剑的原理。击剑时,你要全程控制,才能刺中目标,而扔保龄球或投掷某物,是弹道学问题——抛射物一旦出手,我们就无法继续控制其飞行。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技巧性运动,比如挥动榔头敲钉子,虽然这件工具或武器并没有离开你的手,但它仍然是弹道性的(运动)。所有这些运动都需要进行提前计算,即所谓的“航位推算”。

无论是扔一块石头,还是投一支标枪,解决最佳脱手时间的方法之一,就是计算当你举起胳膊时,处于运动状态的每一块肌肉的收缩情况。现代电脑当然可以胜任这项工作,但人脑的速度就太慢了。卡尔文的解释是,因为神经系统速度很慢,所以大脑干脆死记硬背下来了一整套对肌肉的指令以解决这个矛盾。投掷一只板球或一杆标枪的整个动作系列,都已经作为预先记录好的、针对每一块肌肉抽动的指令,被编入了大脑,按照(将来)发出这些指令的顺序,进行整理、储存。

很显然,目标距离越远,就越难击中目标。卡尔文掸落物理课本上的尘土,从中得知要以同样的精度击中越来越远的目标,应该如何计算得出越来越短的“发射(时间)窗口”。“发射(时间)窗口”是一个航天术语,指火箭科学家(众所周知干这一行需要天才头脑)必须在预先算出的准确时段发射,这样航天器才能命中其目标(如月球)。发射得太早或太晚,都会错失目标。卡尔文通过计算知道,要击中4米之外一只野兔大小的目标,“最佳发射(时间)窗口”只有11毫秒。如果扔得太早,石头就会飞过兔子,而扔得太晚,又会击之不及。这里太过和不及之间的差别,只有11亳秒,大约是百分之一秒。卡尔文身为研究神经细胞反应时间的专家,对此感到非常头疼,因为他知道,一个神经细胞反应的误差范围,通常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发射(时间)窗口”。但实际上,优秀投球手即使在跑动中,也能准确击中这么远的目标。我现在仍然记忆犹新,我在牛津大学读书时,纳瓦卜·帕托迪(NawabPataudi)代表牛津大学板球队出场参加比赛,他投出的球具有毁灭性的速度,而且一次又一次地准确地击中对方的三柱门。他甚至能够一边疾速奔跑,令对方击球手骇然变色,一边提振自己队伍的士气——真不愧是印度板球手中的一位王者,即使在他受伤失去一目之后,仍然是如此。

卡尔文需要解开一个谜:我们怎么会投得这么好?他认为:问题的答案藏在大数定律之中。没有哪一种计时器的准确度,能够媲美昆桑族猎手投掷长矛(或板球手投掷板球)的那种准确度——那必定是很多个计时器在同时工作,它们的结果经过平均之后,形成最后的决定:在某个时机投出矛(球)。现在,关键问题来了:既然为了一个目的,已经开发了由很多计时指令和排序指令构成的集合,那为什么不把这种机制再指向其他目标呢?语言本身就要依靠精确的排序,音乐、舞蹈也是如此;甚至在设想未来计划时,也都有一个精确排序的问题。那么,投掷有可能就是预测本身的前身吗?当我们把想象投向未来,这种投向,不仅仅是隐喻性的,也几乎是名副其实的“投向”吗?当在非洲的某地,人类说出第一个词语的时候,说话者是否想象到了——自己这一开金口,是在把一枚导弹,准确地投向了他所瞄准的听众那里?

我的第四个参与“软件/硬件共同进化”的候选软件,是文化传承的单位:弥母(meme)。我们讨论畅销书的传染病式“起飞”模式时,就已经对弥母有所暗示。我将在这里引用我的同事丹尼尔·丹尼特和苏姗·布莱克莫尔(Susan Blackmore)的一些论著,他们是1976年弥母一词草创之后,建设性的弥母式理论家。基因被复制、拷贝之后,从父母传向后代。类比可知,弥母是通过任何可能的拷贝手段,从一个大脑传向另一个大脑的东西。基因和弥母之间的相似性,究竟是诗性科学还是臆性科学?——这个话题相当有争议。总而言之,我仍然认为弥母是一个好词儿——虽然如果你通过互联网搜索这个词,可能会发现不少人被弥母一词拐跑了,误入歧途。甚至从看似弥母出发,还发展出了一些宗教——我发现很难判断他们是开玩笑,还是玩真的。

我和妻子有时会饱受失眠之苦,因为头脑整个晚上都被某一种不断重复的、不依不饶的曲调所控制。有一些曲调就是特别坏的祸胎,比如汤姆·勒莱(Tom Lehrer)的《性受虐狂的探戈》,它的旋律乏善可陈(其歌词则不同,是非常押韵的),但它一旦进入你的头脑,就几乎让你无法摆脱它。我和妻子之间有一项协议,如果我们的头脑在白天钻进了一支危险的曲调,比如列侬(J.Lennon)与麦卡特尼(P.McCartney)的音乐,那么我们在睡觉之前,无论如何都不能哼唱这些曲调,害怕把它传染给对方。一颗头脑中的曲调可以感染另一颗头脑的这种方式,就是纯粹的弥母之间的对话形式。

人们即使在清醒的时候,也会发生同样的事情。丹尼特在《达尔文的危险观念》(Darwin's Dangerous Idea,1995年)一书中讲述了下面一桩逸事:

那一天我感到很尴尬、很郁闷,因为我发现自己走路的时候在不停地哼一支小曲。它并不是海顿(F.J.Haydn)、勃拉姆斯(J.Brahms)或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的作品,甚至也不是鲍勃·迪伦(Bob Dylan)的歌曲。我充满激情地哼着的却是这首《两个人才能舞探戈》,这种1950年代的疯狂流行音乐完全是靡靡之音,无可救药。我肯定,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喜欢过或仰慕过这首曲子,听这首歌,还不如让自己的耳朵放空更舒服些。但是,它就像一个可怕的音乐病毒出现在我的脑海,至少和弥母库中我尊敬的乐曲一样强劲。而现在,发生了更糟糕的事情——我让这个病毒在你们很多人中间复活了!如果某人发现,自己也在30年后再次哼起了这支恼人的曲调,他接下来一定会咒骂我好几天。

对我来说,令人抓狂的单调韵律不一定总是曲调,而同样可以是一个重复不停的、没有任何明显意义的词组,只是我(或他人)在某天某时所说的只言片语。人们不明白为什么会实现这样的曲子或词组,但它们一旦出现在头脑中,就很难摆脱掉。它不断地表现自己。1876年马克·吐温(Mark Twain)写过一篇短篇小说《文学噩梦》(A Literary Nightmare),描述他自己的头脑被一个怪诞的、顺口的、有诗韵的指令片段所困扰的故事:一位火车售票员拿着剪票器,念叨着:“当着乘客的面打孔。”

当着乘客的面打孔

当着乘客的面打孔

它的韵律与印度教碎碎念式的祷文类似,因为害怕感染上你,我几乎不敢在这里引用这句话。在读了马克·吐温的小说之后,我自己的头脑中竟然一整天都回响着那个声音。小说的主人公最后把萦绕脑际的这段话传给了教区牧师,自己终于实现了解脱,可是牧师却因此发了狂。这个故事中类似“加大拉的猪群”(The Gadarene Swine)的方面,是唯一不对的地方(“当你把弥母传给另外一个人时,你自己就可以得到解脱”这种观念)。事实上,你用弥母感染了别人,并不意味着你自己的头脑中就消除了这个东西。

弥母可以是很棒的主意、动听的乐曲、优美的诗歌,也可以是喋喋不休的念咒。任何能够通过模仿的方法进行传播(就如基因依靠个体繁殖或病毒传染而传播一样)的东西,都是弥母。最令人最感兴趣的就是:与我们熟悉的基因选择类似,弥母至少在理论上存在真正的达尔文式选择的可能性。这些弥母具有传播的能力,因而被广为传播。丹尼特所说的停不下来的单调韵律,像我和我妻子碰到的一样,也是一支探戈舞曲。那么,在探戈节奏中有什么暗藏的毒素吗?就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但很多人认为的“某些弥母因为遗传特性,所以传染性强于其他弥母”是很有道理的。

像我们对基因的预料一样,我们也能够预料这个世界中的弥母都是“善于把自己从一个大脑复制到另一个大脑的弥母”。我们注意到,就像马克·吐温挥之不去的单调韵律,一些弥母果然有这个能力,虽然我们还无法分析出这些能力从何而来。只要弥母的感染性具有差别,就足以让达尔文式选择开始运作。有时候我们能够研究出来“帮助弥母进行传播的因素是什么”。丹尼特就注意到,“阴谋论弥母”就有一个应对“没证据证明这是阴谋啊”这种反对意见的内置反应,即“当然没有证据,所以这阴谋可真强大!”

基因们可以依靠纯粹的寄生能力来传播自己,比如病毒的基因们。我们可能会认为,这个“为了传播的传播”是没有意义的,但是,自然选择不在乎我们的评判。不管基因们的这种传播有没有意义,一段编码,只要具有成功的必要条件,就会四处传播,如此而已。基因们的传播或许还有我们认为更“有意义”的理由,比如因为它们可改善鹰隼视力的敏锐性。当我们思考达尔文主义的时候,首先就会想到这些基因们。我在《攀登不可能的山峰》一书中解释过,大象的DNA和病毒的DNA都是一种“拷贝自我”的程序,其不同之处在于:其中之一(前者)有一处太过奇幻的“离题万里的大绕远”——“通过首先建造一头大象,来拷贝我”。但事实上,狼有狼道、蛇有蛇踪,这两种程序都发生了传播,唯传播方式各有不同。弥母的情况也是如此。单调的探戈舞曲在大脑中生存,并影响其他大脑,这同样是纯粹的寄生能力带来的结果,只不过它们更接近达尔文式进化谱系上病毒的那一端。而伟大的哲学思想、卓越的数学洞察、巧妙的打结或聪明的制作陶罐技术等,也都存在于弥母库中,但它们的存在和传播更接近进化谱系上“有意义的”一端或“大象”的那一端。

弥母得以传播的唯一动因,是个体之间宝贵的生物性模仿的倾向。有很多理由可以说明,模仿能力为什么会得到作用于基因的常规自然选择的青睐。在遗传上能用预制的程序进行模仿的个体可以更快地掌握某种技巧,而其他个体可能却要花费很长时间去积累。欧洲山雀(美国山雀的欧版物种)啄开牛奶瓶之技巧的传播,就是一个绝佳的例子。在英国,每天一大早,送奶员就会把一瓶瓶牛奶放在各家各户的台阶上,主人通常要过一会儿才会前来取走奶瓶。这期间往往可以看到一只小鸟飞过来,用喙啄穿奶瓶盖,但这对鸟儿来说并不是自然的行为。究其根源,这是英国的蓝山雀偷喝牛奶的行为发生传染,从一些分散的居民点向外扩展的结果。用“传染”这个词恰如其分。动物学家詹姆斯·费希尔(James Fisher)与罗伯特·欣德(Robert Hinde)曾找到一些记录,证明山雀在1940年前后就具有了这样的行为。可能就从那时开始,其他鸟儿通过模仿山雀,逐渐把这种行为传播开来。但刚开始的时候,这肯定只是个别的几只鸟儿的偶然行为,它们是当之无愧的创新之鸟,是当之无愧的弥母传染的奠基者。

黑猩猩也有同样的故事。它们通过模仿,学会了将树枝插入白蚁巢穴以钓食白蚁。还有的猩猩通过模仿,掌握了用石块在圆木或石头上砸开坚果的技巧,不过这些现象只见于非洲西部的一些特定地区,不见于别处。我们的原人祖先,肯定也是通过相互模仿,学会了关键性的技术。在仍然存在的部落群体中,打制石器、编织和捕鱼技巧、用茅草覆盖屋顶、制陶、生火、做饭、打铁等,这些都是通过模仿而学会的。师徒手艺代代相传,就是等同于基因亲子传承的弥母的传承。动物学家乔纳森·金德姆(Jonathan Kingdom)指出,我们祖先的某些生存技巧最早开始于模仿其他物种,比如:蜘蛛结网,启迪了人们编织渔网和搓线为绳;纺织鸟的巢,使人类学会了如何打结和用茅草覆盖屋顶。

和基因不一样,弥母看来并没有聚集在一起构成巨大的“载体”(身体)作为它们共同居住和生存的栖居地。弥母依赖于基因制造出来的载体(除非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把互联网视为弥母的一个载体),但是,弥母在操纵活的机体方面,却有其独特的能力。如果应用我们的“自私的合作者”的教训,基因和弥母在进化上的类比就变得有趣起来。和基因一样,弥母也是生存在另外一些特定弥母存在的环境中。由于这些特定弥母的存在,大脑就对接受其他弥母有了足够的准备。就好比一个物种的基因库构成合作基因的联合体(卡特尔)一样,一个思想的集群(一种“文化”或“传统”)也构成了合作的弥母的联合体(memeplex)。和基因的情况一样,错误的观点是把整个弥母联合体视为一个独立的被选择的整体;正确的思路是把它们看作互相帮助的弥母,每一个弥母都为其他弥母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不论弥母理论的局限性有多大,我认为,(一种)文化、传统、宗教乃至于(一种)政治局面,都是循着“自私的合作者”的模式发展起来的——这样的一种观点,大概至少反映了真理的一大主要方面。

丹尼特形象地把人的心智比作一个培育弥母成长的温床。他甚至能做到挺身而出,去捍卫认为“人们的意识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弥母联合体”的假说。他的这些令人信服的观点等等,都详尽地收录在《意识的解释》(Consciousness Explained, 1991年)一书中。我不可能总结出那本书中的一系列精彩的论证环节,但我很满意自己能引用一两处有特色的段落,例如:

人类的心智是所有弥母都需要依靠的港湾,但人类心智本身是一件构成品——为了构筑一个更好的栖息所,弥母重新构建人类大脑,心智于是生焉。弥母进出的通道发生改变,以适应当地的情况,提高保真度和冗余性的各种人造设施又加强、完善了传播通道。于是,土著中国人的思想,迥异于土著法国人的思想,文化人的头脑迥异于文盲的头脑。弥母对于它们赖以生存之生命体的回报,是数不胜数的各种优势,同时也额外扔进了几只特洛伊木马……但如果人类心智真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弥母的创造的话,我们原有的对弥母的相反看法就难以维系了:它们不再是与我们对立的弥母,因为远古时候弥母的出没已经在决定“我们是谁、我们是什么的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弥母也有其生态机制,有弥母构成的热带雨林,有弥母构成的白蚁巢。在文化中,弥母并不仅仅通过模仿而从一颗头脑跳入另一颗头脑(这只不过是易见的冰山一角)。弥母们还在我们的大脑中茁壮成长、繁衍生息并开展竞争。当我们向世界宣布一个好主意的时候,谁知道幕后的、潜意识的准达尔文式选择到底在我们的头脑中做着什么呢?弥母侵入我们的大脑,就好比远古时代细菌侵入我们的细胞,最后成为线粒体一样。弥母,类似于慢慢消失但笑脸犹存的柴郡猫;弥母融入我们的心智,甚至成为我们的心智,就好比远古细菌遗留在真核细胞之内成为线粒体、叶绿体,使真核细胞成为细菌的定居点。这听起来好像是对共同进化的螺旋上升和人类大脑容量同步扩大的一套完美的施工配方。但是,推动这个螺旋的特殊力量究竟是什么呢?“拥有的越多,得到的就越多”的自馈机制又位于何处呢?

苏姗·布莱克莫尔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是通过提出另外一个问题:“你应该模仿谁?”你当然应该模仿最擅长这项技巧的个体,但这里还有一个更具普遍性的答案。布莱克莫尔认为,你应该选择去模仿“最优秀的模仿者”,因为他们身上积累了最佳经验和技巧。她的下一个问题是:“你应该和谁婚配?”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回答,你应该婚配“最时髦的弥母的模仿者”。这样的话,不仅弥母因其自我传播能力而被选择,普通的达尔文式自然选择中的基因,也由于能够产生擅长传播弥母的子代个体而被遴选出来。我不想剽窃布莱克莫尔博士的惊人发现,因为我曾被惠许阅读《弥母机器》(The Meme Machine,1999年)一书的预览稿。我只想简单地说:这其中涉及“软件/硬件共同进化”。基因建造了硬件,而弥母则是软件,它们的共同进化,可能就是推动大脑演化膨胀的动力。

我在前面说过,我要回头再谈“大脑中有一个小人儿”的错觉,但并不是要解决意识的问题——这个远远超出我的能力,而是要在基因和弥母之间进行另外一种比较。在《延伸的表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一书中,我反对把生物个体的存在视为理所当然。这里所指的个体,不是指感觉意识方面的个体,而是指一个独立的、被皮囊紧紧包裹着的躯体,它存在的目的,大概仅仅是为了生存和繁衍生殖。我认为,生物个体并不是生命的基础,只是当这些在进化之初还是分离的甚至敌对的基因,作为“自私的合作者”聚集成为一团团合作的群体的时候,个体才涌现出来。生物个体并不完全是一种幻象,它比幻象要具体、实在得多,但它是一种次生的、派生出来的现象,是把在本质上分离甚至敌对的作用者,凑合着拢在一起的结果。关于这一点,我不打算展开论述,只想请大家考虑:根据丹尼特和布莱克莫尔的观点,它可以同弥母进行对比。也许主观的“我”(即我们认为代表自己的那个人)同样是亦真亦幻的。心智在本质上是独立的,甚至相互敌对的诸作用者的一个集合体。人工智能之父马文·明斯基(Marvin Minsky)把1985年写的一本书命名为《心智社会》(The Society of Mind)。不管书中谈到的“脑中特工”(agents)是否被等同为弥母,我现在想指出的就是:“脑子里有一个小人儿”这一主观感觉,也许是一个凑合在一起的、涌现出来的半虚幻的感觉,类似于从基因不稳定的合作中进化形成独立的个体。

但这些仍然是在敲边鼓,没有切入正题。我一直在寻找一种“可以发动软件/硬件共同进化之螺旋上升”的软件,来揭示人脑膨胀的秘密。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谈过了语言、看地图、投掷石块儿和弥母等。另一个可能性是性选择,我曾经用性选择作类比,去说明“爆发式共同进化”的原理,但真的是性选择推动了人类大脑的进步吗?我们的祖先是用一种“智慧方面的孔雀开屏”的方法来吸引异性的吗?容量较大的大脑,是不是因其炫耀性的软件表现(也许就如同记住惊人复杂的仪式舞步的能力一样)从而受到了性选择的青睐?有可能。

很多人会发觉:语言本身就是最具说服力的、最明显的引发了大脑膨胀的“候选软件”。我在后文将从另外一个角度再来谈这件事。特伦斯·迪肯(Terrence Deacon)在《符号物种》(The Symbolic Species,1997年)一书中,用类似于讨论弥母的方法来讨论语言问题:

如果忽视建设性和破坏性之间的区别,我们就可以把语言看作是一种病毒。语言是没有生命的人造事物,是刻画在泥土或纸张上的声音样式,恰好潜入了人类的大脑活动之中,大脑复制语言的组件把它们编成系统、加以传播。所复制的构成语言的信息,虽然没有被组织进一个有生命的机体,但这个事实并不能排斥它作为一个完整的有适应能力的实体,与人类宿主一同进化。

迪肯继续用“共生”模型而不是用“恶毒寄生”模型,来比较弥母与细胞中的线粒体和其他共生细菌。语言发生演化,变得善于传染儿童的大脑,而儿童(这些精神毛虫)的大脑也进化得善于被语言所感染——这又是一个共同进化的例子。

刘易斯(C.S.Lewis)在论著《蓝色诅咒与假发想象》(Bluspels and Flalansferes,1939年)中,提醒我们注意语言学家的思考原则:我们的语言中,充满了已被忘却的比喻。哲学家、诗人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在他1844年的论文《诗人》(The Poet)中指出:“语言是诗歌的化石”。即便不是我们全部的词汇,肯定也有大量词汇发端于比喻。刘易斯指出,“attend”(照料)这个单词曾经一度表示“stretch”(伸展)的意思。当我照料你时,我就把耳朵向你“伸展”来倾听你的声音。同样,当你“cover”(覆盖)话题,我“grasp”(领会)你的意思,而你设法把你的“point”(观点)“drive home”(讲到家),我们“go into”(进入)一个主题,“open up”(打开)一条“line”(思路),等等。我专门挑选这些例子,是因为这些比喻是新近的,所以还不难追溯。语言学家们则挖掘得更深(看见我的意思了吗?),在他们所举的例子中,即使来源并非“不言而喻”的单词,也曾经是一种比喻,也许来自于一门死的(领会到了吗?)语言。实际上,“language”(语言)一词本身即源自表示舌头的拉丁语单词。

我刚刚买了一本《当代俚语辞典》,因为读过本书文稿的一些美国学者告诉我,大西洋彼岸的人们无法理解我最爱用的一些英语词汇——这令我十分不安。比如“mug”一词在英国有笨蛋、轻信者或易受蒙骗的人的意思,而美国人则不知其所云。总体而言,这部辞典让我安心地看到,有很多俚语能够通行于英语世界。而使我更感兴趣的,是人类在不断发明新词和旧词新用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惊人创造性,比如“parallel parking”(并排停车)或“getting your plumbing snaked”(通你的管)表示交媾的意思,“idiot box”(蠢人箱)指电视机,“park a custard”(停放奶油蛋糕)指呕吐,“Christmas on a stick”(棒棒上的圣诞节)指自以为是的人,“nixon”(尼克松)表示欺骗性交易,“jam sandwich”(果酱三明治)指警车等等。这些俚语,代表了具有惊人丰富性的语义创新的最前沿!而且它们完美地阐明了刘易斯的观点。我们所有的词汇,就都是这样起源的吗?

就和前面的“足迹地图”一样,我不知道——把大脑的进化推过了质变之门槛的这种“领会类比的能力”(用象征性词语来表达其他东西的能力)是否就是步入共同进化螺旋中最关键的软件?在英语中,我们把“mammoth”这个词用作形容词,来表示“非常巨大”的意思。难道是先民中一些具有诗性想象天赋的先知在绞尽脑汁想表达“巨大”这个概念时,突然想到了模仿或构画一幅猛犸象的图画,于是我们的祖先就一举在语言上取得了突破?是不是这样一种软件性发展,将人类推到了软件/硬件共同进化的爆发阶段?也许事实并不像这个特定例子的描述——因为要表示尺寸很大,只要简单地像吹牛的垂钓者最爱的那样,展开手臂做一个夸张动作就行了。但是野外黑猩猩之间的交流,能做到这一点,也是一项软件进步。或者说,有没有可能是这个?——我们的先民模仿“瞪羚”来表示年轻姑娘敏感、羞怯的美,在上新世预示的叶芝“双女其姝,一如瞪羚”的诗句?或者,(软件进步)来自于用半只葫芦中倾泻下水流,以表达“泪如瓢泼”的悲伤,而非表示显而易见的瓢泼大雨?我们远古的能人或直立人祖先,是否已经想象出并找到了关键的方法,来表达约翰·济慈诗中“啜泣的雨”?(尽管可以肯定,眼泪本身就是一个尚未解开的进化之谜。)

无论这些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管它们在语言的进化中发挥过什么作用,在整个生物世界中,只有万物之灵人类具有诗人驾驭比喻的天赋:我们注意到一件事情可以比拟另外一件事情,并且利用这种关系,可以构成撬动我们思想和感情的支点。这是想象力这种天赋的一个方面。也许,这就是启动了我们共同进化螺旋的“关键性的软件创新”。我们可以把它视为上一章所讨论的虚拟现实软件的一次关键性进步,或许正是这一步,让我们从受束缚的虚拟现实阶段(大脑根据感觉器官告知它的信息模拟出一个模型)进化到了不受束缚的虚拟现实阶段——大脑所模拟的并不是当时真实存在的东西,而是想象和白日梦,属于“如果……会怎么样?”之类对未来的假想计算。而最终,这些将把我们带回富有诗意的科学,以及本书的主题。

我们可以把虚拟现实软件放入我们的头脑,并把它从“仅仅功利性地模仿现实”这种暴政中解放出来。我们既可以想象可能的世界,也可以想象现实的世界。我们既能够模拟可能的未来,也能够模拟古老的过去。借助于外在的记忆和摆弄符号的人造工具(纸和笔、算盘和电脑),我们就能够构建宇宙的运转模型,并在我们离世之前让它在头脑中演绎不停。

我们能够站在宇宙之外。我这样说的意思是:我们的头脑中可以放入一个宇宙模型。这一模型不是一种迷信的、狭隘的、有限的、充满怪力乱神的模型;在彩虹的尽头,也没有闪闪发光的金壶。这是一个宏大的模型,足以匹配那个规范它、更新它、调和它的现实世界;这是一个星光闪烁、距离渺远的模型,在这里,爱因斯坦神圣的时空曲线无比风光,超越耶和华约定的彩虹,并揭示出彩虹的本来面目;这是一款强大的模型,整合了过去的时光,引领我们穿过现在、奔向足够遥远的未来;它足以提供详尽的各种未来情境,让我们进行选择。

只有人类,才能运用自己诞生前他人积累的知识和对自己死后可能发生之事件的预想,来引导他们的行为;所以只有人类探路寻途的时候,所凭恃的光亮不仅照亮了他们脚下所站立的那一方土地,而且照亮了更远的前方。

——P.B.梅德沃,J.S.梅德沃,《生命科学》,1977年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聚光灯扫过去了。令人兴奋的是,它照耀的那一段时间,已经足以让我们理解自己所短暂居留之地所发生的某些事情,以及我们所做这些事情的理由,在生物世界的芸芸众生之中,只有我们能看到自己的归宿。在所有动物之中,也只有我们人类在离世之前,才能说:是的,就是为了这个最重要的理由,我们值得到这个世界上走一遭。

死亡比任何时候都绚烂,
在午夜没有痛苦地魂离人间,
当你向外倾泻自己的灵魂,
你是那样的释然。

——约翰·济慈,《夜莺颂》,1820年

一位是济慈,一位是牛顿,他们在相互倾听,可能也听到星系们在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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