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后期的社会发展,殷墟商业的贸易,文化交流与碰撞

发布者:古莲花池 2023-3-27 00:08

商部族善于经营商业并随着商部族的发展壮大,商朝建立。到了商朝后期,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进步,使商品交换更加频繁,商业贸易水平更是发展到了商朝的最高阶段,而殷墟是商朝后期最发达的商业贸易地区。关于商朝后期殷墟的商业贸易状况,目前我们可以通过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物中的信息来了解。

商朝后期殷墟商业贸易经营状况、发展

根据甲骨文、金文记载的资料记载,贝在商朝已经成为商业贸易流通的货币。贝作为商代流通的货币具有使用价值,持“事死如事生”观念的商人在当时的墓葬中多用贝来做随葬品的习惯。这种情况多见于在安阳发掘的商墓中。且发掘地点不同,随葬贝的商墓比例不同。

比如1953年在安阳大司空村发掘商墓中随葬贝的占有50.3%,1958—1961年在殷墟发掘商墓中随葬贝的占有27.48%,1967—1977年在殷墟西区发掘商墓中随葬贝的占有34.7%,1982—1992年在安阳郭家庄发掘商墓中随葬贝的占有47%。据例可知这时候的货币已经开始频繁流通了。

殷墟商品种类及数量状况关于殷墟地区的商品种类及其规模,传世文献中鲜有直接的记载,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文献记载中的物品种类和出土资料来间接了解。

商代殷墟墓葬中出土了不少当时用于商业贸易流通的货币,这些墓中的其他陪葬品有相当一部分应是交换得来的,所以,从殷墟商墓的陪葬品及其数量我们大致可以了解到当时商业贸易流通中的商品种类及其数量规模。

以1982—1992年安阳殷墟郭家庄商代墓陪葬品为例,这批墓葬的年代,从出土的器物看,大约相当于殷墟文化二期至四期,其中少数属于殷墟文化二期,多数属于殷墟文化三期和四期。

从这批墓葬中出土的主要是手工业品。在殷墟文化二期的墓葬中出土的手工业品种类很少,并且在墓葬中的分布规模小且不均匀。这些手工业品的种类主要有石镰、骨镞、陶觚、铜戈、铜爵、钺、爵、鬲、簋、豆、铃、珠、玉兽头、玉鸟、玉鱼、玉环等。

在属于殷墟文化三、四期的墓葬中出土的随葬手工业品种类较多,这些种类不仅包含了殷墟文化二期的,而且还包含了一些新的种类,如罐、骨笄、鼎、尊、觥、卣、盘、矛、策柄、铜刀、铅戈、玉戈、刻刀、磨石、管、玉虎、玉牛头、玉玦、石璋、石壁、绿松石鸟等。

由此可以看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朝后期殷墟地区的物质产品逐渐丰富起来,随之商业流通中的商品种类及数量逐渐增多。关于殷墟商人事迹,我们可以参考商代末年与商人有关的两条文献来大致推知商代后期殷墟商人的情况。

史籍中关于商朝商人活动事迹的记载文献主要集中在两处:一处是《尚书·酒诰》中殷商遗民“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的记载;另一处是关于商朝末年姜尚曾在朝歌和孟津“市”“肆”内做负贩、屠宰的记载。关于此事,《楚辞·天问》记载说:“师望在肆,昌何识?鼓刀扬声,后何喜?”《盐铁论·颂览》记载说:“太公之穷困,负贩于朝歌。”

无论朝歌、孟津,还是《尚书》中提到的妹都(今河南淇县境内),这三个地方距离殷墟都比较近,因此参考他们的商业经营状况可以大致了解殷墟商人的商业活动。

殷墟商业贸易文化的特点

商朝后期殷墟地区货币的使用发生了很明显的变化。安阳大司空村、殷墟、殷墟西区、安阳郭家庄这四处发掘的商墓只是现在已发掘商墓的一部分,但是从中我们也能发现一些情况:

一是妇好墓中出土的贝数量在目前是最多的,达到6 800余枚。妇好是商王武丁的妻子,这说明贝在武丁时期已经大量使用,而王室在商业贸易流通中掌握着大量的货币。

二是普通商墓随葬贝的数量不等,且数额不大。例如在安阳郭家庄发掘的180余座商墓中随葬贝的占有47%,这些商墓中属于殷墟文化第二期的较少,多数属于殷墟文化第三期和第四期。查这些商墓的具体情况可知,一般商墓随葬贝的数量不大,多为几个。其中只有3座商墓随葬了十几枚贝,1座商墓随葬了29枚贝,这4座商墓均属于殷墟文化第四期。

这种情况说明从殷墟文化第二期至第四期,民间流通贝的数量与王室拥有贝的数量是无法相提并论的。考古发现,大司空村发掘的商墓大致可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

我们推测大型墓葬的主人可能属于贵族阶层;中型墓葬的主人可能是上层自由民;小型墓葬的主人可能是下层自由民与贫民。这批墓葬的年代大约相当于殷墟文化二期至四期,并且多数属于殷墟文化三期和四期。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殷墟文化三期和四期贝在贵族、上层自由民、下层自由民、贫民等社会阶层中的流通使用比殷墟文化第二期要更为普遍些。

从以上安阳殷墟地区商代墓葬中贝的出土状况看,商代后期殷墟地区统治阶层在贝的占有量上居绝对优势,民间贝币的使用量在逐步增大,贝币的使用经历了一个从少量人群使用到社会各阶层较为普遍使用的过程。

这些都说明商朝后期殷墟地区商业流通中贝币的使用愈来愈频繁,商业贸易呈现明显发展的态势。商朝后期殷墟地区的“市”发展明显“市”出现之前,古代先民在井边交换剩余产品。

相传“市”出现于上古时期关于“市”的起源,目前有两种说法:一种是神农作市说,依据是《周易·系辞下》“神农氏作……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记载;另一种是祝融作市说,依据是《世本·作篇》“祝融作市”的记载。

从这两条文献记载可以看出:神农与祝融都是传说中上古时期的人物,因此,无论是神农作市还是祝融作市,市在原始社会末期已经产生了。夏代的传世文献与考古材料中都没有见到关于市的资料。

商代初期文献中有关于“市”的记载,例如《尚书·说命下》中殷王与傅说对话时引用了伊尹的话:“予弗克俾厥后惟尧舜,其心愧耻,若挞于市。”其中“若挞于市”是说就像在集市上挨鞭打。

商代中期关于“市”的文献资料仍然极少。商纣王时期,“市”的营建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当时出现了“大宫百里,宫中有九市”“宫中九市,车行酒,马行炙”的繁荣景象。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因此,商纣王时期“市”的营建应该是建立在殷墟“市”的建设发展基础之上的,作为商代后期商王朝的统治中心,殷墟地区“市”的建设应处在一个明显的发展期。商朝后期殷墟地区的商品数量及种类经历了一个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

这里我们仍以手工业产品为例来把握商朝后期殷墟地区商品的变化过程。例如,安阳殷墟郭家庄商墓陪葬手工业品的情况反映了这一变化:从数量和种类上看,殷墟文化三、四期墓葬中出土的随葬手工业品普遍比殷墟文化二期的多;从组合规模上来看,殷墟文化三、四期墓葬中出土手工业品的组合规模比殷墟文化二期的大。

另外,殷墟铸铜作坊遗址、制骨作坊遗址等的发掘情况也说明商朝后期殷墟地区的手工业产品逐渐丰富起来,与此同时商业流通中的商品种类及数量相应增多。

商朝后期殷墟地区商人社会地位不高。商朝末年,商人地位低下。《尚书·酒诰》中提到殷商遗民“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此时的殷商遗民处于失国之时,他们没有社会地位,从商谋生。另从“太公之穷困,负贩于朝歌”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姜尚在朝歌“市”“肆”内做负贩、屠宰时是“穷困”的。从这两条文献中我们了解到商朝末年商人的社会地位是很低下的。

商朝后期殷墟商业贸易文化产生的原因

农牧业与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殷墟处在太行山东麓的华北大平原上,农业生态环境良好,较适合农作物的生长。同时商王重视农业生产与农业技术,农业生产较为稳定,农产品有剩余。

另外,在殷墟出土了大量饮酒器具,可见当时酒的制作盛行,这也说明商朝后期殷墟地区的粮食是比较充裕的。畜牧业在殷墟地区也较为发达。农牧业的发展,直接刺激了手工业生产。

当时青铜器、陶器、骨器、玉器、丝织品、漆器、酒的制造技术已经达到了极高的水平,其中尤以青铜器的制作最具代表性。

殷墟对其他地区物产的内在需求商朝后期殷墟地区农牧业、手工业的发展较前代或其他地区处于领先地位,但生产与生活中需要的一些物品仍然需要从其他地区获得。

例如殷墟青铜器中含有云南矿质。金正耀先生认为妇好墓的部分青铜器中含有云南矿质,李晓岑先生发文进一步论证了这种云南矿质在商代青铜器中的广泛存在。

晚商时,有的铜器原材料来自湖北或者江西地区。彭子成等专家分析晚商殷墟的一个铜泡与一件铜戈时,认为其铜矿料可能来自湖北大冶铜绿山或者江西瑞昌铜岭。再如殷墟的玉料经鉴定多来自新疆。

我们知道云南、江西、新疆等地与殷墟距离遥远,所以这些矿物质及玉料很可能是通过商业贸易的形式来到殷墟地区的。

以上三个例子说明殷墟地区的生产与生活需要从其他地区获得本地没有的物资,这使得商业贸易成为可能。

地理交通条件的便利作为当时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商朝后期的殷墟具有得天独厚的便利交通条件。

当时以殷墟为中心,向东可以到今山东境内;向西可以通到周的都城,武王伐纣时即走的这条路:从周的都邑丰镐出发沿着渭水向东,进入今河南境内,然后取道东北到朝歌,最后可到殷墟;向南可以通到今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区;向北可以通向今河北卢龙、辽宁朝阳等地。因此殷墟地区交通便利还得益于交通制度以及马车、舟等交通工具的发展进步。

小结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商代后期殷墟地区的商贸水平明显提升,商贸文化特征逐渐显现,而这些是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紧密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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