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荣彩是一位大二的学生 不幸被杀害

发布者:云淡风轻 2019-7-13 21:44 来自: 世界之最

梁荣彩,是一名东莞理工大学大二的女学生。关于梁荣彩的事件是发生在2001年。那一年,她的事件爆发后可以说的上是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注意。因为19岁的她在上厕所的时候,被一名大四的学生意图强奸她,她拼命反抗,但是却被大四的学生给杀死了。

1梁荣彩

梁荣彩,贵州省仁怀市人,生前为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2011年11月21日,大白天在教学楼厕所被害,时年19岁。凶手是该学院一名大四男生敖翔,与死者并不相识,出逃三天后在广州向警方投案,供认自己尾随被害人进入女厕,意图实施强奸猥亵,遭到反抗,因害怕事情暴露遂将其杀死。

2012年5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缓。死者家属后对法院判决多有怀疑,在微博上引起重大反响,经证实多为不实怀疑。

2梁荣彩案件

梁荣彩,贵州省仁怀市人,生前为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2011年11月21日,大白天在教学楼厕所被害,时年19岁。凶手是该学院一名大四男生敖翔,与死者并不相识,出逃三天后在广州向警方投案,供认自己尾随被害人进入女厕,意图实施强奸猥亵,遭到反抗,因害怕事情暴露遂将其杀死。1、2011年11月21日上午8时18分,梁荣彩和好友进教室开始吃早餐,28分时,梁荣彩男友收到梁荣彩短信,说她每次英语课就想上厕所。2、10时20分左右,梁荣彩被发现死在女厕内。随后,东莞松山湖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据死者家属透露,梁荣彩致命伤口集中在头部,其中后脑曾遭受重创,最后失血过多而死。死者被发现时下身裸露,但尸检并未发现有精斑。

3、出逃三天后,于2011年11月23日,嫌犯敖翔在广州市越秀区分局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4、2012年5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缓。死者家属后对法院判决多有怀疑,在微博上引起重大反响,经证实多为不实怀疑。5、2012年5月30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出具书面回复称不支持其抗诉申请。在检察院出示的书面回复里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经审查本院认为一审判决不属于适用刑法明显不当量刑畸轻情形,确定不予抗诉。

3犯罪嫌疑人

梁荣彩,贵州省仁怀市人,生前为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2011年11月21日,大白天在教学楼厕所被害,时年19岁。凶手是该学院一名大四男生敖翔,与死者并不相识,出逃三天后在广州向警方投案,供认自己尾随被害人进入女厕,意图实施强奸,遭到反抗,因害怕事情暴露遂将其杀死。2012年5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缓。

敖翔同学高中的时候,这种反社会人格已经显现出来了——报复同学、性格偏执、自残成性、为强迫班里女生做他女友天天去人家家里砸玻璃、尾随......加上有个民族极端的高官爸妈,从来都是对孩子的暴力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给予包毕和鼓励,他最后变成杀人犯实在是意料之中。鉴于对此案杀人者极端性格和报复心的了解,又因其已经保外就医就跟我生活在一个城市,就是你我身边,我害怕地匿名了。另外,我和敖翔并非同班同学,望敖某看到此条不要又杀错人了

4这个案子结束了吗

不要耍嘴,依法行事,按正常司法程序诉讼。让一切践踏、亵渎法律的败类不得好死!!!此案死缓是可以的,但案犯及其家人要有真正悔过的证据,才能达成谅解备忘录案犯及家属要在电视、报纸上道歉,磕头如捣蒜,合理进行死亡赔偿与精神赔偿。此案50万非常不合理、不合法,最少应当达到280万,罪犯不仅有能力承担,而且对其家庭毫发无损。如果赔偿不到位,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有钱人子女可随便杀人。物价上涨那么多倍,赔偿标准明显过低,未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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