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农业强国建设

发布者:秦时明月 2023-4-18 05:41

作者:朱莉(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我们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持续抓紧抓好农业生产,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今年的工作重点就包括“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进一步推进新时期乡村振兴和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解决科技进步和农业体制改革两大关键问题。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这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了指南和重要抓手。

一、建设农业强国的主线

农业强国往往在农业及其关联产业具有领先全球农业发展的独特优势,其前提和基础在于具有较高水平的农业现代化。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历经7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实现了从饥饿到温饱再到小康的历史性巨变。但大而不强、人多地少、区域差距悬殊的基本农情尚未改变,农业生产成本过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农产品安全与生态危机等问题日益凸显,逐渐成为制约我国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距离农业强国依然还有很大差距和很长的路要走。

根据世界农业现代化发展实践以及我国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实践等来看,要建设农业强国需要从科技创新和农村体制改革深化两大主线展开。纵观全球,农业强国首先是农业科技强国。与传统依靠增加生产要素投入和扩大生产规模推动农业发展不同,科技创新以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知识信息(如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在农业领域的深度融合为动力,以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支撑农业生产效率提高、传统农业提档升级、农业现代化的加速发展。除了依靠科技创新来驱动农业农村发展外,还需要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深化对不合理的制度改革,释放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动能和活力。深化改革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让农村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头活水。改革可以破除约束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理顺制度与科技、政府与市场、秩序与活力、农民与集体、农业与农村等诸多关系。

科技是动力,制度是保障,两者有机配合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农业现代化建设之两翼双轮。为此,需要妥善处理好制度改革与科技创新的互动协调关系,让制度为创新开辟通道,扫清障碍和约束,促进科技创新要素顺畅涌流,让科技创新为改革提质增效。

二、增强农业强国的科技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升,但与农业强国要求和国际大趋势相比,依然存在诸多短板。建设农业强国首先应加强科技进步和创新,解决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

一是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大力开展优质品种培育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攥紧中国种子,抢占种业科技竞争制高点,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大力开展种业领域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在农田水利设施、农机传动系统、农机农艺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等方面持续发力,提升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建设数字田园和智慧农场,探索发展植物工厂、垂直农场和立体养殖、海洋牧场等,拓展农业生产可能性边界。

二是聚焦绿色集约可持续发展,分类推进农业强国建设。坚持绿色可持续农业发展道路,构建农业绿色低碳循环体系,加大农业科技供给与支持,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环境清洁优良、生态和谐稳定。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农业强国建设中的功能定位,凸显区域特色优势,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把农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强化数字技术赋能,优化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使数字要素融入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和商贸流通效率。加大适应农业数字场景的智慧化农机产品、数字技术装备应用,实现作业智能化、管理精细化和产出高效化,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激活数字产业与现代农业的融合,通过多元化的数字平台,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的有效衔接,凝聚农业强国新动能。

三、进一步发掘农业强国的制度红利

制度改革是农村发展的动力源泉。40余年来,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我国理顺了农村生产关系,释放了农业劳动生产力,保障了农民权益,为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目前我国仍然存在一些束缚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还存在着许多与现代化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如小农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农产品加工运销体系与生产规模扩大的矛盾、市场竞争与农业资源保护的矛盾、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的矛盾、务农与务工的矛盾等等。要破解这些难题,需要进一步推进农业产权制度、基本经营制度、要素服务及保护支持制度等的创新改革。

一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在保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各项工作,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用益物权,维护好进城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厘清权利主体的权利边界和相互权利关系,助推土地由保障功能向资产功能转化。加快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提升农民财产性收益。

二是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内涵式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和农民专业合作机制的集成创新,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既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又有利益共享机制和主体多元化的新型产业化合作服务经营层次。

三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促进更多发展要素和服务下乡支农。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有效发挥信贷、保险等支农作用,积极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以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为重点,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倾斜的力度,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各类农业补贴补偿制度,建立完善财政支持引导、社会主动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把重要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增强市场活力,强化生态保护机制创新。

四、破立并举协同推进,实现科技与改革双轮驱动

科技创新与深化改革相结合的“双轮驱动”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基本路线,只有“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才能真正实现创新驱动。

一是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农业科技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健全符合农业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和推广服务主体的交流与合作机制,完善社会资金向农业科技投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激励机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与经济效益。

二是推动“科技+制度”深度融合,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继续扩大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农业农村改革建设中的应用范围,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农业科技产品、农业服务、农产品监督监控一体化平台,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为制度创新插上科技的翅膀。

三是优化农业人才培养机制,构建高效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以建设农业领域重大创新平台为载体,以打造高水平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为抓手,以重大任务牵引下多学科协同作战的科研组织模式为支撑,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首先,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有效配置使用,鼓励其深入到农业第一线贡献力量。其次,加大对农民农业科技的培训,着力提高其科学农业生产及经营知识能力,特别是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素养培训,推动新型职业农民能力提升。最后,整合各级各类优势科研资源,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多维高效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四是不断深化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提升我国国际农业价值链与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全球粮农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的粮农治理和科技创新合作。充分利用世界贸易农业规则,加大农业支持政策研究力度,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引进来,聚焦科研成果“走出去”。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水平,调整农业支出结构,转变农业支持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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